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3采用特别决议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4日15:00至2015年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丁海富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合计持有股份520,819,8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08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0,571,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80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8,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700,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5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0,763,8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92%;反对55,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07%;弃权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644,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62%;反对5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3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8%。
2、《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0,781,0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26%;反对38,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661,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50%;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0,781,0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26%;反对38,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74%;弃权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661,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50%;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2%;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8%。
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0,781,0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26%;反对32,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62%;弃权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661,5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50%;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41%;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亚厦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2月3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海富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调整后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丁海富先生、王文广先生、俞曙先生、丁欣欣先生、顾云昌先生、汪祥耀先生、王力先生、李秉仁先生,其中,王力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其他委员会成员不变。
董事会战略新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2015年1月5日-2016年5月19日)。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15年第1-4季度分别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3.5亿元、2.5亿元和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该6亿元额度可滚存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由董事长丁海富先生提名马玉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5年01月05日-2016年05月19日),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马玉峰简历
马玉峰,男,196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福建柒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马玉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5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2月3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2015年第1-4季度分别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5亿元、9.5亿元、8.5亿元和8亿元的资金(其中2015年第1-4季度4.5亿元、3.5亿元、2.5亿元和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计划,2015年第1-4季度分别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5亿元、9.5亿元、8.5亿元和8亿元的资金(其中2015年第1-4季度4.5亿元、3.5亿元、2.5亿元和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5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074,99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5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4,243,858.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534,877.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708,9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18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63,013,251.2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63,695,730.48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315,565.81元,加上理财产品利息11,462,187.24元,减去支付银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6,398.58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580,467,084.95元。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营销网络升级项目、亚厦企业运营管理中心项目、企业信息化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陆续投入募集资金,预计未来12个月公司将分季度投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投资情况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为预测数,实际投入金额以当期发生额为准
三、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各个项目将依公司实际投入需要逐步开展,每个项目都存在建设周期,由于项目从启动到建成均需要过程,所以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2015年第1-4季度分别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5亿元、9.5亿元、8.5亿元和8亿元的资金(其中2015年第1-4季度4.5亿元、3.5亿元、2.5亿元和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2015年第1-4季度分别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5亿元、9.5亿元、8.5亿元和8亿元的资金(其中2015年第1-4季度4.5亿元、3.5亿元、2.5亿元和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4、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经办人应严格遵守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5、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以及每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半年度、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十二个月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与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便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2015年第1-4季度分别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5亿元、9.5亿元、8.5亿元和8亿元的资金(其中2015年第1-4季度4.5亿元、3.5亿元、2.5亿元和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有保本约定),且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2015年第1-4季度分别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5亿元、9.5亿元、8.5亿元和8亿元的资金(其中2015年第1-4季度4.5亿元、3.5亿元、2.5亿元和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亚厦股份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亚厦股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亚厦股份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红岩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红岩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刘红岩女士的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刘红岩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30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14年第2-4季度分别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44亿元、4.53 亿元和3.4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4-042)。
2014年11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4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亚厦产业投资与农业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4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4年11月28日,到期日为2014年12月24日。
1、基本条款
1.1产品币种:人民币
1.2投资金额:伍仟肆佰万元整
1.3预期年收益率:4.30%
1.4成立日:2014年11月28日
1.5起息日:2014年12月01日
1.6到期日:2014年12月24日
1.7收益支付方式: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 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5,4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5%。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低风险的情况下,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70,000万元,已全部到期;累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109,500万元(含本次5,400万元),已全部到期。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无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