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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5-001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月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尔穗先生的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的本次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尔穗先生。

      2、首次披露增持公司股份公告的时间:2014年2月7日。

      公司于201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7)。

      3、增持目的及计划

      陆尔穗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计划在2014年1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不高于6.7元每股的价格,累计增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4年1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3、增持数量及比例:在增持期间,陆尔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增持公司股份23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3%,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2014年1月30日,陆尔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00,000股,成交均价约为6.5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9%。

      2014年6月12日,陆尔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1,800股,成交均价约为6.2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

      本次增持前,公司陆尔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实业”)控制公司股份61,4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0%。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陆尔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3%;并通过友谊实业控制公司股份61,4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0%。陆尔穗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61,6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03%。

      三、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陆尔穗先生严格遵守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也未超计划增持。

      四、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律师对本次增持发表的法律意见

      江苏同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增持发表了法律意见: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江苏同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江苏三友 公告编号:2015-002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对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苏三友,股票代码:002044)于2014年10月8日开市时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88),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2014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3日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92、2014-093、2014-094、2014-095),并于2014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6)。

      2014年12月12日、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6日,公司继续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98、2014-100、2014-10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有关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也正紧张、有序地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公告后复牌。

      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