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001
华夏幸福关于与清华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月5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与清华大学本着“真诚合作、务求实效”的原则,就建立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与交流、产业政策研究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合作,建立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双方合作共赢。
(二)合作方式
双方建立合作联系制度,定期会商合作计划,分别指派华夏幸福产业发展集团行业研究院和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XIN中心为双方合作对接单位,负责协调和处理合作的具体事宜。
(三)合作内容
1.科技交流与合作
1)搭建合作平台
华夏幸福与清华大学合作建立“清华大学-华夏幸福XIN产业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双方以联合研究中心为载体,在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合作,华夏幸福出资支持联合研究中心的建立和技术项目的培育。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清华大学通过多种方式向华夏幸福推荐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华夏幸福提供资金、场地及专业化的公司运营方式,双方共同搭建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2.产业政策研究合作
双方发挥各自在宏观政策、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优势,针对区域协同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思路进行专题研究,推动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在产业发展领域的全面合作。
3.人才培养合作
1)共建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
清华大学鼓励各院系的优秀研究生到华夏幸福所属产业园区进行社会实践。双方共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华夏幸福负责征集、筛选社会实践项目,清华大学负责组织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督促检查活动的正常开展。
2)教育培训合作
清华大学充分利用优质的教育资源,根据华夏幸福的人才培训需求,制定适合的培训方案、对华夏幸福的管理人员进行卓越领导力、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工商管理等系列课程的培训。
3)就业创业合作
华夏幸福积极组织人事部门到清华大学招聘,吸引清华大学毕业生;清华大学积极支持华夏幸福的人才战略,为华夏幸福的人才招聘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4.其他
双方同意以本框架协议为基础,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在具体项目合作中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就该项目实施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使公司与国内优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助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共同对产业政策进行研究,并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为公司招聘优秀人才创造有利条件。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该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项目实施进度和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尚待协议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予以约定。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002
华夏幸福关于与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
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月5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与清华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公司与清华大学的合作关系及双方合作对接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5-001号公告)。在该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与清华大学委派的对接单位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就联合建立“清华大学-华夏幸福XIN产业技术联合研究中心”签署《联合建立“清华大学-华夏幸福XIN产业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协议各方
甲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在产业技术及人才培养领域,充分利用乙方在战略高技术、重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力量,结合甲方在重大产业孵化、产业投资、产业发展和产业链运营优势,联合成立“清华大学-华夏幸福XIN产业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
联合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充分利用合作双方的优势,共同打造一个以科学技术为主的跨学科国际合作创新与人才培育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有效转化,为中国产业升级转型贡献力量。
(二)组织结构
1.联合研究中心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建在清华大学,依托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其运行管理需遵守清华大学相关规定。
2.联合研究中心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双方任命的资深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其职能是确定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开发目标和决定重大事务。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各委派3人,共6人组成,主任由乙方委派,副主任由甲方委派,任期两年。
3.联合研究中心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执行管委会的决议,在管委会指导下主持研究开发计划、管理联合研究中心日常工作。
(三)双方的责任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向联合研究中心两年累计提供经费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乙方提供人力、技术,负责落实联合研究中心的场所等。
(四)知识产权归属
1.联合研究中心成立前,双方已有的技术成果归原持有方。
2.联合研究中心成立后,联合研究中心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联合研究中心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无偿普通许可使用权和优先实施、转化的权利(具体事宜以专项技术合同另行约定)。
(五)人员管理
联合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由甲乙双方派员组成。
(六)财务管理
联合研究中心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清华大学的财务管理规定。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两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且符合续签条件,可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报请双方主管部门领导批准,签署续签协议。
三、备查文件
《联合建立“清华大学-华夏幸福XIN产业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