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1月4日收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关于变更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李超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民族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许达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金仁杰先生、许达先生,直至持续督导期结束。
附:许达先生简历
许达先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国民族证券投资银行一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7年证券从业工作经历,先后参与国中水务(600187.SH)非公开发行股票、铁岭新城(000809.SZ)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5日0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牛坤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冯琨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冯琨女士,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12年4月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2年4月至今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冯琨女士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行政处罚。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