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估值方法及影响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14济高债(代码:124820)2014 年12 月31 日的交易未呈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收盘价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4 年12 月31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14济高债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调整估值。
自上述证券当日收盘价已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医药A份额停牌的公告
因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5年1月6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国泰医药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60219”,基金简称为:“国泰医药”)和医药A份额(基金代码为:“150130”,基金简称为:“医药A”)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医药A份额将于2015年1月6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1月7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2015年1月7日医药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1月6日的医药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医药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月7日医药A份额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医药A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4年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互利A份额停牌的公告
因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5年1月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60217”,基金简称为:“国泰互利”)和互利A份额(基金代码为:“150066”,基金简称为:“互利A”)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互利A份额将于2015年1月6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1月7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2015年1月7日互利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1月6日的互利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互利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月7日互利A份额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互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4年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关于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食品A份额停牌的公告
因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5年1月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国泰食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60222”,基金简称为:“国泰食品”)和食品A份额(基金代码为:“150198”,基金简称为:“食品A”)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食品A份额将于2015年1月6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1月7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2015年1月7日食品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1月6日的食品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食品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月7日食品A份额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食品A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4年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