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2015-00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任思龙先生召集,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 2014 年 11 月28日为授予日,向 129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23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2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4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9日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457,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88,457,000.00元。
根据公司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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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