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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5-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5-001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通知,升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用于置换升华集团已发行的2012年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抵押物,质押期限自2014年12月31日至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上述质押已于201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升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8,999,8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7%,其中已质押本公司股份60,000,000股(含本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79%。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5-002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9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升华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止2015年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1月7日、2015年1月8日(9:00一11:30,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 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联系人:景霞 沈圆月

      联系电话:0572-8402738

      传真:0572-8089511

      邮编:313200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附件1: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或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日期:2015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5年1月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22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公司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公司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公司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