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7版)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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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浙江永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系由永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永艺有限全体股东将其持有永艺有限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61,987,102.28元(天健审〔2011〕4693号审计报告)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5,850万元,发起设立本公司。永艺有限原股东即本公司发起人,即安吉永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投资”)、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诚永盛”)、张加勇、阮正富、何烽、黄卫书。公司整体承继了永艺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永艺有限的土地、专利、房产、商标等资产已经完成变更或过户手续。设立时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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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股份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7,5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股东公开发售公司股份,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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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主要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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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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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资股和国有股情况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不存在外资股东及国有股东。
(三)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张加勇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投资的控股股东,持有永艺投资60%的股权;永艺投资持有尚诚永盛63.5714%的股权,张加勇、尚巍巍夫妇通过永艺投资控制尚诚永盛。
2、永艺投资和阮正富分别是尚诚永盛的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尚诚永盛63.5714%和21.1904%的股权。
3、尚诚永盛股东卢成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加勇先生的姐姐的配偶。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其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座椅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办公椅和按摩椅椅身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经营部分功能座椅配件及沙发业务。近年来,公司凭借研发设计能力和产品性能与品质,致力于大客户开发,主要客户包括宜家家居(IKEA)、Staples、Office Depot、HNI、俄罗斯BURO、NITORI、伊藤喜(ITOKI)、韩国Hanssem等企业以及按摩椅制造商大东傲胜。
公司产品包括办公椅、按摩椅椅身、功能座椅配件和沙发。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分为外销和内销。办公椅以外销为主,主要采取ODM的方式向北美、欧洲和亚洲等市场销售,主要客户为境外大型办公家具零售商、进口商、制造商及系统集成商。按摩椅椅身产品全部销售给战略合作伙伴大东傲胜保健器(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三)发行人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面料、海绵、塑料件、铁件、木制件、电器等。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按摩椅椅身和办公椅的研发设计和生产销售。通过不断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品质管理能力和生产运营能力,公司产品竞争力逐步提升,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1、按摩椅椅身产品
公司为大东傲胜第一大战略供应商,公司按摩椅椅身产品全部销售给大东傲胜,2013年占大东傲胜椅身总采购金额的90%左右。大东傲胜的按摩器具产品中主要为按摩椅,并且以出口为主。根据海关信息中心统计数据,2013年大东傲胜“按摩器具(海关编码:90191010)”出口额为1.12亿美元,全国排名第二,占全国同类产品出口总额的7.43%。
2、办公椅产品
公司办公椅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并且出口编码主要为“可调高度的转动坐具”(HS编号:94013000)。根据海关信息中心统计数据,全国“可调高度的转动坐具”产品2011年、2012年和2013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17.43%、14.24%和5.86%。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公司办公椅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6.80%、11.64%和35.31%,2011年至2013年复合增长率为22.91%,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和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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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生产、检测设备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检测设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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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房产13处,具体情况如下表:
(1)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1527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灵峰南路西侧1幢,建筑面积16,331.7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2)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1528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灵峰南路西侧2幢,建筑面积17,171.2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3)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1529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灵峰南路西侧3幢,建筑面积16,331.7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4)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5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范潭工业园区(永艺路58号)1幢,建筑面积3,969.0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5)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6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范潭工业园区(永艺路58号)2幢,建筑面积5,111.6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6)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7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范潭工业园区(永艺路58号)3幢,建筑面积5,654.4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7)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8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范潭工业园区(永艺路58号)4幢,建筑面积13,057.5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8)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9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范潭工业园区(永艺路58号)5幢,建筑面积1,952.1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9)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61163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5幢,建筑面积8,853.8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10)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59830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4幢,建筑面积560.8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11)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61694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6幢,建筑面积907.5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12)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62374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7幢,建筑面积11,073.2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13)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颁发的“安房权证递铺字第66783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述之房产,该房产系由永艺椅业自建取得,房屋坐落于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8幢,建筑面积43,085.1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4宗,均为出让方式取得。
(1)永艺椅业拥有“安吉国用(2010)第0245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述之土地使用权,土地坐落于递铺镇范潭工业区(永艺路58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3,159平方米,终止日期2053年6月10日。
(2)永艺椅业拥有“安吉国用(2010)第0245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述之土地使用权,土地坐落于递铺镇范潭工业区(永艺路58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3,801平方米,终止日期2053年6月10日。
(3)永艺椅业拥有“安吉国用(2011)第0410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述之土地使用权,土地坐落于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6,054.5平方米,终止日期2058年9月15日。
(4)永艺椅业拥有“安吉国用(2011)第0455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述之土地使用权,土地坐落于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76,340平方米,终止日期2054年1月1日。
2、商标
(1)已授权商标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使用的国内注册商标共计27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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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拥有的上述商标为本公司申请取得,不存在权属纠纷,同时也不存在质押、担保、第三方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境外商标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拥有1件欧盟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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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利权
截至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共计149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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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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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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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或受让取得,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许可使用或质押的情形;该等专利并不存在担保、其他第三方权利等情形而限制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上述专利权的情况。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共8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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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软件著作权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法登记取得,不存在权属纠纷;该等软件著作权并不存在担保、其他第三方权利等情形而限制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软件著作权。
(三)资产抵押情况
1、永艺椅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于2011年10月25日签订“3310062011003987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确保永艺家具2011年10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办理的人民币/外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业务、账户透支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以及“33030120110020988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等9份《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项下之债权得到履行,永艺椅业同意以“安吉国用(2010)第0245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8号”、“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9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房屋所有权为永艺家具在最高额人民币2,274.6万元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永艺椅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于2013年12月16日签订了“6471271222201303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确保永艺家具2013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为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和资金交易额度、保证额度、一类贸易融资额度、二类贸易融资额度、法人帐户透支额度而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项下发行人的义务得以履行,永艺椅业同意以“安吉国用(2011)第045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1527号”、“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1528号”、 “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1529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房屋所有权为永艺家具在最高额人民币12,204.2万元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3、永艺椅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于2014年12月8日签订“33100620140042650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确保上工永艺2014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办理的人民币/外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国内保理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得到履行,永艺椅业同意以“安吉国用(2010)第024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5号”、“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6号”、“安房权证递铺字第47827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房屋所有权为上工永艺在最高额人民币2,934.9万元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办公椅、按摩椅椅身、功能座椅配件和沙发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3,11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的41.50%;通过尚诚永盛间接持有本公司1,251.563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的16.6875%。永艺投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与管理工作。目前永艺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的股权,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加勇、尚巍巍夫妇除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投资和第二大股东尚诚永盛控制本公司外,没有控制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加勇和尚巍巍夫妇、主要股东尚诚永盛和阮正富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将继续不从事与发行人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永艺投资和尚诚永盛承诺将采取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采取措施确保与其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同样履行上述承诺项下的义务。
(二)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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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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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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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杭州永艺原从事投资业务,已于2011年10月注销;艾尔斯原主要从事沙发的生产和销售,已于2011年11月注销。
(4)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加勇、尚巍巍夫妇,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在处理与本公司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实际控制人或受实际控制人影响的家庭成员。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关联方。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加勇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有Ocean Grand Holdings Limited(奥格控股),该公司已于2012年1月30日解散。
(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关联方。
(6)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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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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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节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与该类关联方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之间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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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采购属于部分零部件采购相关的正常业务往来,数额较小,占公司采购总额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公司发生的关联方采购价格与向无关联方采购的定价原则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安吉县孝丰世海金属制品厂的五金加工劳务,该劳务为功能座椅配件零部件委托加工劳务。报告期内,2011年公司与关联方安吉县孝丰世海金属制品厂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高,但交易金额较小,占公司该产品生产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从接受劳务的定价来看,劳务价格主要根据加工工序,结合当地市场合理价格确定,与接受无关联方提供劳务的定价原则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关联采购,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与上述关联方停止了业务往来,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新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购买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资产和业务的完整性,本公司2011年7月2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永艺香港购买莫克斯100%股权。2011年8月5日本公司作为永艺香港的唯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2011年8月11日、2011年9月15日,永艺香港和奥格控股分别签署了关于莫克斯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莫克斯2011年6月30日净资产,协商确定为125.48万元,永艺香港已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直接持有永艺椅业75%股权、上工永艺6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永艺香港持有莫克斯100%股权,并通过莫克斯间接持有永艺椅业25%股权和上工永艺35%股权,从而控制永艺椅业和上工永艺100%股权。
2)专利转让
2011年3月29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加勇先生与本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8项专利无偿转让给本公司。本次专利转让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和业务完整性,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交易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公司为纯粹的受益方,符合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书画艺术品转让
2009年12月至2010年8月之间,公司先后通过拍卖以1,056.18万元的价格取得书画作品7件,公司整体变更前,因经营和资产结构调整需求,公司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该批书画作品转让给控股股东永艺投资。2011年6月28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永艺投资签署《书画转让协议》,将公司拍卖取得的7件书画作品转让给永艺投资,转让价款总计1,152.92万元,转让价格为原取得书画成本加持有期间的资金使用成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和转让产生的税费。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本公司2014年1-9月、2013年、2012年、2011年度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分别为81.73万元、279.31万元、265.22万元、210.14万元。
3、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前述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当时公司经营所需,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一致且数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认为发行人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公允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发生的采购、委托加工等关联交易,均系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原则一致,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发生的向关联方资产转让,系因公司对与主营业务经营无关的资产进行剥离而发生,公司以取得成本作为定价依据,并计收了资金占用成本和转让税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受让莫克斯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系因公司为加强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控制权、消除潜在的利益冲突而发生,按目标公司的净资产作价,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张加勇向发行人无偿转让专利的行为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和业务完整性,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且公司无偿受让关联方的专利,公司为纯粹的受益方,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整体利益。”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董事7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张加勇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永艺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获“浙江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目前兼任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董事、浙江省椅业协会会长等职务。
尚巍巍女士:公司董事,曾用名余卫卫。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参与创办安吉永艺,历任永艺有限行政部经理、董事兼行政部经理、董事。
阮正富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至2004年任杭州富达冲压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10年4月任永艺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5月起任永艺有限董事、副总经理。
何烽先生:公司董事,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硕士毕业,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部,历任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2005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浙江永艺椅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科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掌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同立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002488)董事、北京派瑞威行广告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科特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朱长岭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5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担任中国室内装饰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现任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中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曲美家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伟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获日本山梨大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日本山梨大学研究员、株式会社三叶制作所工程师、信浓株式会社主任工程师等。目前担任中国质量协会理事、质量功能展开(QFD)研究会副主任、全国六西格玛推进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现任浙江大学物流与决策优化研究所副所长、管理学院质量与绩效管理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质量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张红英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江西财经大学毕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浙江财经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理事,独立公开发表论文50多篇。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东南网架(002135)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3名监事,其中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笪玲玲女士:公司监事会主席,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丽水商业学校经济法律专业毕业,助理工程师。2001年至2007年任安吉瑞麦食品有限公司管理部主任;2007年起任永艺有限行政部经理,现任公司行政部经理,兼任人力资源部经理。2011年8月6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
李伟女士:公司监事,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2002年11月至2006年8月曾任杭州斯凯菲尔技术有限公司物流主管;2006年9月至今,先后任职于艾尔斯、永艺有限及本公司。2011年8月6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
戴泽荣先生:公司监事,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2002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职于浙江恒林椅业有限公司,2008年11月起任永艺有限资源开发部经理;现任公司资源开发部经理。2011年8月6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加勇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1、董事会成员”。
阮正富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2、董事会成员”。
卢成益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5月至2004年12月在永艺有限任职,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任永艺椅业副总经理,2006年4月起任永艺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陈永春先生:副总经理,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省机械工业学校机电专业毕业。2001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永艺有限开发部经理,2005年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永艺椅业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2010年1月起任上工永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工永艺副总经理。
黄忠良先生:副总经理,曾用名:黄苏华,195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机械专业毕业,工程师。2004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永艺有限五金项目负责人,2005年1月至2009年2月任永艺椅业副总经理,2009年3月起任上工永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工永艺副总经理。曾被评为杭州市优秀技术开发工作者。主持设计开发的电动自行车获杭州市四新产品奖、主持设计开发的游艺碰碰车获浙江省轻纺系统优秀四新产品奖。论文有:《微型远程电动自行车的探索》、《浅析铝合金液态模锻工艺》。
吕成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省金华商业学校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毕业,会计师。2001年至今历任永艺有限财务科长、财务部经理,长期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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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通过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永艺投资和第二大股东尚诚永盛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监事李伟的丈夫段大伟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尚诚永盛0.9524%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本公司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争议情况。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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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表所示的对外投资以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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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