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关于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 以2015年1月5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1月5日,场外添富恒生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恒生A份额、场内添富恒生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 | 折算前 | 折算后 | ||
折算前份额 |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额 | 折算后份额净值 | |
场外添富恒生份额 | 32,276,272.73 | 0.023995343 | 33,050,752.96 | 1.042 |
场内添富恒生份额 | 1,386,488.00 | 0.023995343 | 1,419,757.00 | 1.042 |
恒生A份额 | 64,711,894.00 | 0.047990687 | 64,711,894.00 | 1.000 |
新增场内添富恒生份额:3,105,568.00 |
注:场外添富恒生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添富恒生份额;场内添富恒生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添富恒生份额;恒生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添富恒生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1月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恒生A份额将于2015年1月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5年1月7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7日恒生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的恒生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恒生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本次定期折算的折算期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有较大差异,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恒生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添富恒生份额分配给恒生A份额的持有人,而添富恒生份额为跟踪恒生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添富恒生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由于恒生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添富恒生份额数和场内添富恒生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恒生A份额或场内添富恒生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添富恒生份额的可能性。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咨询相关事宜。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受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
关于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
(A级、B级)增加中天嘉华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嘉华”)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月9日起,本公司新增中天嘉华为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代码:519518)、B级(基金代码:519517)的销售机构。
一、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天嘉华办理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A级、B级)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中天嘉华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400-650-9972
公司网站:http://www.5ilicai.cn/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400-888-9918
公司网址: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就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宜,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发布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添富新收益”)的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 现场方式召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2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1月8日,即在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四)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包括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和从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中选举的两名监票人)、见证律师、公证机关和公证员。
(五)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六)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并以提交表决票(见附件二)的方式进行表决。
(七)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公证员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九)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十)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一)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开立持有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如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如有)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该机构开立持有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加盖公章(如有)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持有人开立持有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如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如有)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受托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合格境外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该机构开立持有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个人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其他证明文件。
(六)合格境外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该机构开立持有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如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如有)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受托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会议出席对象
(一)权益登记日在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代表。
(三)基金托管人代表。
(四)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
七、会议的预登记
(一)预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00。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现场方式预登记或传真方式预登记。
(二)现场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现场方式进行预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现场方式预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3楼,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联系人:丛菲。
(三)传真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凭本公告第五条规定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传真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传真号为021-50199035,确认电话为021-28932893,传真收件人为:丛菲。
(四)关于预登记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估计持有人到会情况,以便为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积极配合。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未能按时依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及重要提示出示及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能入场出席会议并表决。
八、会议召开的条件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九、会议的计票
(一)主持人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一名监票人共同担任监票人。
(二)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三)计票过程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十、会议决议的条件
(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拥有同等的投票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表决票(见附件二)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虽提供了符合本会议公告规定的文件,但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仍作为有效票,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四)本次议案如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 %)通过方为有效,即视为表决通过。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在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十二、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4、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十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将于2015年1月9日上午9:30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公证机关人员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于当日上午8:00之前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会议登记截止时间为当日上午9:20。登记截止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保持会议秩序,服从召集人的引导,除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会务人员、聘任律师和公证机构及召集人邀请的人员以外,召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召集人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特别提醒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进行预登记及会议现场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是开立持有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相关证件及(或)其复印件,如若开立有多个账户且使用的是不同的证件,需要分别提供各账户对应的相关证件及(或)其复印件。
(四)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出席本次大会后,又亲自出席本次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的,以其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
(七)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
十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持有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召集人(基金管理人)获取相应信息:
联系机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联系电话:400-888-9918
Email:service@99fund.com
公司网站:http://www.99fund.com
会务常设联系人:丛菲
联系电话:(021)28932893
传真: 021-50199035
电子信箱:congfei@htffund.com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七日
附件一:《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
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添富新收益”)的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将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同时修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及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等相关事项。此外还将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增加基金销售服务费,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具体说明见附件四《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进行其他修改或必要补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二:
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卡号:
持有基金份额数量:
如为受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请填写:
受托人的姓名/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审议事项 | 表决结果 | ||
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15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以上表决意见是持有人或其受托人就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3、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亦可在会议现场领取。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出席于2014年[ ]月[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卡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15年 月 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持有人多次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的,视为同意其授权的机构之一为受托人。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添富新收益”)的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转型为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持有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的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且《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转型的方案要点
(一)变更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由“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
(二)变更基金类别
基金类别由“债券型基金”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三)修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等
1、修改投资目标
基金投资目标由“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在承担合理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适度参与权益类品种投资,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变更为“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2、修改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范围由“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通过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以及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买入股票和权证,所占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5%。”
变更为“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3、修改投资策略
由于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理念进行了变更,投资策略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投资策略如下: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力求在满足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的收益率。
1、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将基于以下研究分析:
(1)市场利率研究
A、宏观经济趋势
宏观经济状况是央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基础,也是影响经济总体货币需求的关键因素,因此宏观经济趋势基本上确定了未来较长时期内的利率水平。在分析宏观经济趋势时,本基金重点关注两个因素。一是经济增长前景;二是通货膨胀率及其预期。
B、央行的货币政策取向
包括基准存、贷款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向、力度,以及央行的窗口指导等。央行的货币政策取向是影响货币市场利率的最直接因素。在央行紧缩货币、提高基准利率时,市场利率一般会相应上升;而央行放松货币、降低基准利率时,市场利率则相应下降。
C、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是央行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总体货币需求的体现。因此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对货币市场利率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越快,表明经济总体的货币需求越旺盛,货币市场利率也越高;反之,信贷扩张越慢,货币市场利率也越低。
D、国际资本流动
中国日益成为一个开放的国家,国际资本进出也更加频繁,并导致央行被动的投放或收回基础货币,造成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在人民币汇率制度已经从钉住美元转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的情况下,国际资本流动对国内市场利率的影响也越发重要。
E、其他影响短期资金供求关系的因素
包括财政存款的短期变化,市场季节性、突发性的资金需求等。
(2)市场结构研究
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在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结构上均存在差异,利率水平因此有所不同。不同类型市场工具由于存在税负、流动性、信用风险上的差异,其收益率水平也略有不同。资金供给者、需求者结构的变化也会引起利率水平的变化。积极利用这些利率差异、利率变化就可能在保证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带来更高的收益率。
(3)企业信用分析
直接融资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趋势,企业债、企业短期融资券因此也将成为货币市场基金重要的投资对象。为了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规仅投资于具有满足信用等级要求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与此同时,本基金还将深入分析发行人的财务稳健性,判断发行人违约的可能性,严格控制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的违约风险。
2、本基金具体投资策略
(1)滚动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投资的方法,既能提高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的稳定性,又能保证基金资产收益率与市场利率的基本一致。
(2)久期控制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货币市场利率趋势的判断来配置基金资产的久期。在预期利率上升时,缩短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延长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获取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收益率。
(3)套利策略
套利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品种套利。跨市场套利是利用同一金融工具在各个子市场的不同表现进行套利。跨品种套利是利用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差别,在满足基金自身流动性、安全性需要的基础上寻求更高的收益率。
(4)时机选择策略
股票、债券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可能会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发生暂时失衡,从而推高市场利率。充分利用这种失衡就能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率。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在资产支持证券的选择上,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本基金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5、修改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修改后的投资比例限制如下:
“1、组合限制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权证;
(2)可转换债券;
(3)剩余期限超过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
(4)信用等级在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以定期存款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的上述限制相应变更或取消。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120天;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如果基金投资有固定期限但协议中约定可以提前支取且提前支取利率不变的存款,不受该比例限制;
(5)本基金存款银行仅限于有基金托管资格、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其中,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6)除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导致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在5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7)通过买断式回购融入的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 天;
(8)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 级或相当于A-1 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3 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 级或相当于AAA 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B.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 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13)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 级或相当于AAA 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6)、(12)、(13)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的上述限制相应变更或取消。”
6、修改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指数”
变更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修改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修改后的估值方法为: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修改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相关事项
1、修改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由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变更为“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限额事宜由基金管理人届时进行公告。具体限额数额如有变更,将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和赎回费用
原申购和赎回费率为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80% |
100万元≤M<500万元 | 0.40% |
M ≥500万元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10% |
1年≤N<2年 | 0.05% |
N≥2年 | 0% |
注:1年指365天。
变更为“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修改基金的费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70%变更为0.30%,变更后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0%变更为0.10%,变更后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 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增加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的确认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的确认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七)修改基金的收益分配
修改后的收益分配原则、方案、时间和程序如下:
“1、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分配所得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每月集中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赎回基金份额对应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条件允许、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由“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提升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并予以公告;
(7)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按日计算并分配收益。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3、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月例行对上月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八)授权基金管理人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自《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陆续修改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基金合同相关内容。
拟请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事项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折算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基金转型之目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汇添富新收益基金将进行基金财产的变现处理。
在完成基金财产变现处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对汇添富新收益基金进行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方案如下:
1、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的汇添富新收益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其中,基金资产净值为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并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对账务进行调整。
2、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折算后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的份额数=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的份额数×NAV/1.00
其中,
NAV为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折算后汇添富新收益基金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3、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
为确保汇添富新收益基金转型期间严格执行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从而保证转型前后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汇添富新收益基金将于进行基金财产变现之日起暂停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于份额折算日前一个工作日起暂停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并在《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内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含转出、转入)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开放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折算日次日起,《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一)投资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转型后的运作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修改后本基金将秉承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理念,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保持一致,鉴于我司有丰富的货币市场基金运作经验,投资方面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二)法律方面
《基金合同》约定,基金转型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即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方案之前,我司已对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前后的运作风险
本基金转型前后,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拟采取如下措施:
1、调整投资范围和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以符合货币市场基金的要求。
2、持有流动性好,波动性较小的证券,以降低由于基金转型而可能带来的市场申购或赎回压力。
以上措施可能将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
关于恒生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1月5日为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恒生A份额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4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7日恒生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的恒生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恒生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扣除本次定期折算的折算期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有较大差异,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