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01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5日下午13: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郑良才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银行提供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披露的《宁波精达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为符合公司发行上市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且为满足发展战略需要,按照业务拓展规划,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披露的《宁波精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满足发展战略需要,按照业务拓展规划,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原经营范围:空调及热交换器生产线的自动化焊接设备、精密成形设备制造、加工;空调、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究、开发;电器、机械设备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拟变更为:换热器生产装备、精密压力机、自动化工程及其他机械设备、模具、配件、原辅材料等的设计、制造、加工、进口、销售等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重大事项处置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14-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4-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02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5日下午13: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银行提供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银行提供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银行提供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
公司拟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03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为符合公司发行上市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且为满足发展战略需要,按照业务拓展规划,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公司将按照宁波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并将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十三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空调及热交换器生产线的自动化焊接设备、精密成形设备制造、加工;空调、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究、开发;电器、机械设备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换热器生产装备、精密压力机、自动化工程及其他机械设备、模具、配件、原辅材料等的设计、制造、加工、进口、销售等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第一百一十八条 | (4)对外交易、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5)对外交易、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 (4)对外交易、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对外交易、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
第一百一十八条 | 公司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除公司在证券市场公开募集的资金之外的自有资金。 年度累计净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委托理财事宜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年度累计净余额少于1000万元的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四) 委托理财 年度累计净余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委托理财事宜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年度累计净余额少于5000万元的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04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5日下午13: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 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七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公司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由原列报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转列递延收益项目,调减2014年6月30日其他非流动负债1,405.86 万元,调增2014年6月30日递延收益1,405.86 万元;追溯调减2013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负债1,583.03 万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1,583.03 万元。
2.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后,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几项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05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5日下午13: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0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
2、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月15日
3、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经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1月22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1月22日下午13:00开始
2、网络投票: 2015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到现场参加投票表决,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详见附件2)。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是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报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C区长阳路191号三楼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2015年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议案 |
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修订<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3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是 |
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6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否 |
8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否 |
9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否 |
1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否 |
11 | 《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的议案》 | 否 |
12 | 《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否 |
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1月20日-21日(9:00-11:30,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C区长阳路191号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功、徐慧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C区长阳路191号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33
电话号码:0574-87562563
传真号码:0574-87562563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需,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议案 |
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修订<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3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是 |
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6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否 |
8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否 |
9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否 |
1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否 |
11 | 《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的议案》 | 否 |
12 | 《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否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5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52088 | 精达投票 | 1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2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 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修订<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 1股 | 2股 | 3股 |
6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 1股 | 2股 | 3股 |
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 1股 | 2股 | 3股 |
8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8.00 | 1股 | 2股 | 3股 |
9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9.00 | 1股 | 2股 | 3股 |
1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10.00 | 1股 | 2股 | 3股 |
11 | 《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的议案》 | 11.00 | 1股 | 2股 | 3股 |
12 | 《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 1股 | 2股 | 3股 |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5年1月1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宁波精达(股票代码60308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08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08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08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08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