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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5-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0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4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6,492,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0,4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6,012,000.00元,在扣除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7,257,152.5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754,847.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380号《验资报告》。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总额
    1扩建企业技术中心6,925.27
    2补充工程业务营运资金62,974.73
    合 计--69,900.00

    说明:

    上述“扩建企业技术中心”及“补充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2,361.54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实际投入时间差异

    说明

    1扩建企业技术中心6,925.274,841.59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未来继续投入
    2补充工程业务营运资金62,974.7347,519.95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未来继续投入
    合计 69,900.0052,361.54----

    说明: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包括购置科研用房及研发设备等,共计使用4,841.59万元,全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补充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吉林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项目、长春市三道垃圾场环保生态公园项目、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株洲清水塘霞湾港重金属污染治理底泥分项工程项目及湖北郧县含铬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等工程项目,共计使用47,519.95万元,全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3、上述“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已经取得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3年2月25日出具的京海淀发改(备)[2013]79号 项目备案通知书。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361.5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高能环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110ZA0001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确认,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110ZA0001号《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4.一致同意使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2,361.5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2015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高能环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华林证券对高能环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5)第110ZA0001号《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7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0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或“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4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6,492,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0,4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6,06,000.00元,在扣除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7,257,152.5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754,847.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380号《验资报告》。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总额
    1扩建企业技术中心6,925.27
    2补充工程业务营运资金62,974.73
    合 计--69,9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出具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高能环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高能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7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0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31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2,361.54元。

    此议案详请可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02的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此议案详请可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03的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7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31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形成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此议案详请可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02的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形成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详请可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03的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