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1月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新华环保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新华环保A份额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1月5日,新华环保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新华环保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新华环保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份) |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额(份) |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元) | 折算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元) |
新华环保场外份额 | 113,548,564.50 | 0.009931818 | 114,676,308.18 | 1.056 | 1.066 |
新华环保场内份额 | 60,924,477.00 | 0.009931818 | 77,029,937.00 | 1.056 | 1.066 |
新华环保A份额 | 780,339,070.00 | 0.019863635 | 780,339,070.00 | 1.001 | 1.021 |
注:新华环保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新华环保场外份额;新华环保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新华环保场内份额;新华环保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新华环保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1月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新华环保A份额将于2015年1月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5年1月7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通知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7日新华环保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的新华环保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 1.001 元。 由于新华环保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5年1月5日的收盘价为0.965元,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4年约定收益后为0.944元,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有较大差异,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新华环保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新华环保份额分配给新华环保A份额的持有人,而新华环保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新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新华环保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新华环保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新华环保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新华环保A份额数或场内新华环保基金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新华环保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8866、010-68730888。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
关于新华环保A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月5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新华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A,基金代码:150190)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4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网站上的《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7日新华环保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的新华环保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 1.001 元,由于新华环保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5年1月5日的收盘价为0.965元,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4年约定收益后为0.944元,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有较大差异,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