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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5-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确定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相关内容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相关的正式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情况概述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5年1月6日与北京久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久远”或“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军用、民用技术成果双向转移,使军工和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谋发展”的原则,开展长期战略合作。

      二、战略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久远贸易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陈志伟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中路25号A-217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交易、储运活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日用杂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久远于2012年在北京成立,属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下属中国久远高新技术装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物院是我国计划单列的以发展国防尖端科学技术为主的集理论、实验、设计、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院,拥有12个研究所、100余个科研室,是我国唯一核武器研制生产单位,主要从事冲击波与爆轰物理,核物理、等离子体与激光技术,工程与材料科学,电子学与光电子学,计算机与计算数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及应用。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一)主要合作内容

      1、甲方发挥在军工领域技术、产品、资源优势,为乙方“民参军”提供战略咨询和业务指导。

      1.1甲方为乙方在军工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咨询和业务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行业发展动态、最新产业政策、民参军技术应用等;

      1.2甲方指导乙方在大军工领域进行合理的产业布局,协助乙方按规定取得必要的许可资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乙方的产品和服务;

      1.3甲方在行业政策、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为乙方在军工领域的产业发展寻找合适的投资及并购标的,双方共同进行项目的筛选培育和产业化推广工作。

      2、乙方发挥上市公司经验和品牌优势,为甲方“军转民”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

      2.1乙方发挥上市公司品牌和市场渠道等方面优势,协助甲方将其相关产品应用推广到其他民用领域,如有收益由双方协商分配;

      2.2乙方利用自身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产业化经验,为双方所投资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提供生产运营、项目管理、规范化运作等必要的支持;

      2.3乙方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作用,为甲方推荐的相关优势项目提供资本支持,帮助合作项目做强做大;

      2.4乙方有义务根据自身发展经验,为中物院所属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本化相关需求提供建议和支持。

      3、双方同意,发挥甲方军工产业背景优势,乙方上市公司资源优势,合作组建军工产业基金。投资方向包括军工电子、信息化、卫星通讯、激光技术应用、通用导航、应用系统开发以及军工领域高端精密装备制造等。

      (二)近期启动的工作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就共同设立军工产业基金启动前期工作,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组建工作筹备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2、就成立军工产业基金事宜,待双方落实细节后及早签署具体协议,乙方应履行相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3、建立定期会谈机制,研究合作的新途径和模式,拓宽合作领域;定期商讨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寻找解决方案。

      (三)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其通过合作接触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或技术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技术保密资料、商业保密信息及其他应保密的资料。

      (四)其他

      1、本协议为具备法律效力的框架合作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或协议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本协议和正式合同或协议共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2、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及优势,在军工电子、信息化等领域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用资源集聚效应,推动军民产业融合发展。本次战略合作,是公司依托在电子信息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及产业化经验在军工领域的业务拓展,有助于公司培育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随着协议的落实和推进,对公司持续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相关事项涉及的具体资金计划、资金来源、实施方案、投资领域、投资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协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北京久远贸易有限公司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