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确认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0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确认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2014年第23号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关总署联合确认为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这是公司技术创新与科技引领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关总署五部委联合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与确认,旨在通过技术中心建设可以有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与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确认,主要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技术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且必须具备相当的技术创新能力、研究开发能力和研发开发与试验条件,必须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必须拥有一支能够引领行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创新管理梯队,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综合指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水平。
公司技术中心被确认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可以有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今后,公司将充分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平台支撑作用,重视组织机构建设、机制及体制创新、扩大研究开发投入、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增强产学研用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深化企业技术中心平台建设与协同创新,积极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中的技术引领与产业带动作用。 同时,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后,可以享受国家进口设备以及其他科技开发用品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国家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资金支持,以及可以享受厦门市人民政府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奖励等。
公司技术中心被确认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后,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