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5-001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十七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3日14:30时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6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时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十七次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2015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相关公告(临2014—051号)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15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登载。
三、出席会议事项
1、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5年1月1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公司聘请的律师。
2、参加会议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18:00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王洪云 李延龙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山西焦化第四十七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七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七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 议 议 题 |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O) |
关于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年1月23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一、 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码 | 表决事项的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740 | 山焦投票 | 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议案一 | 关于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1.00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 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6日A股收市后,持有A股(股票代码60074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4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关于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4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关于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4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关于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4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
(二)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