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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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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5-001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月7日在南京金陵饭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茜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15年1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陶彬彦先生、独立董事陈传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相应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陶彬彦先生、陈传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0名董事(含4名独立董事)组成。根据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茜女士、李耕鹤先生、孙宏宁先生、田锋先生、胡明先生、金美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光华先生、韩之俊先生、孟兰凯先生、茅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韩之俊先生、孟兰凯先生、陈传明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尚未解除的现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提名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均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土地租赁协议》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持续有效并继续履行。

    公司关联董事李茜女士、胡明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续签<资产委托经营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贸公司”)续签《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世贸公司委托本公司继续对其拥有的世界贸易中心楼(以下简称"世贸楼")1-17层进行经营管理,管理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世贸楼1-17层的营业收入归世贸公司,所有经营费用和税金由世贸公司承担,世贸公司全年向本公司支付220万元管理费用。

    公司关联董事李茜女士、胡明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针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健康开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短期投资权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条件下,董事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金额不超过19000万元,在授权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范围为:以公司名义进行一级市场新股和债券申购,债券投资,购买货币型基金、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混合型公募基金,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前述投资资金不得直接用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具体投资管理办法由公司经营层负责制订并操作。授权期限自2015年1月7日至2016年4月30日。

    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权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按照上述授权内容执行,原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短期投资权限的议案》授权内容即行终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2015-2016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案》

    针对目前经济形势严峻、行业经营困难、市场竞争加剧等复杂局面以及金陵管理体系延伸、责任范围扩大、经营质量安全指标同步提升等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品牌建设和资本运作,根据公司本部的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市场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公司拟定了《关于公司本部2015-2016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根据董事、监事、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和市场价值设定相应的岗位职级序列、岗效薪酬级档和分配结构比例,岗变薪变、动态管理。薪酬结构主要为月度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薪酬。岗位工资,根据不同职级、岗位级档确定不同基准并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与公司或相关部门的经营管理效益及个人工作绩效挂钩,依据每月考核结果计发;年度奖励薪酬,依据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于次年初核发,相关考核指标分别设置不同权重比例。

    通过不断优化以绩效为导向、责权利相对应的薪酬考核体系,将薪酬收入与经营指标、业务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年度评价指标、安全责任指标及个人岗位贡献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薪酬分配杠杆的激励效能。鉴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能力、素质的不同,岗效薪酬分配实行宽幅级档,既充分尊重和体现各岗位职级的市场价值,又便于根据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绩效,阶段性地考核调整其薪酬级档。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据经营规模、人才市场薪酬水平、全年经营业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个人岗位贡献,确定各岗位职级的薪酬等级档次,并经月度、年度考核综合确定董事、监事、各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有利于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持员工团队的稳定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本投入产出效益的最大化,促进公司治理、经济效益与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于公司本部2015-2016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月23日(周五)下午14:30在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九楼九华厅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4、《关于公司本部2015—2016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茜女士:1975年11月出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2014年1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江苏省审计厅主任科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企业审计处副处长。曾由审计署公派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研修。

    李耕鹤先生:1966年2月出生,电子计算机专业学士。现任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欣光投资(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南京伯藜置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理事、南京中心大酒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加坡欣光私人有限公司经理、斯里兰卡海外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孙宏宁先生:1961年6月出生,硕士。2002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江苏省保密局宣传处秘书、副处长,省委办公厅秘书处秘书,省委办公厅接待处秘书。

    田锋先生:196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江苏凤凰文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江苏省地矿局地质员、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团省委副书记,江苏电子音像出版社副社长, 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总经理。

    胡明先生:1970年7月出生,管理工程博士,经济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2008年7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公派赴美国普渡大学、日本华盛顿饭店集团研修。历任中美合资南京国际集装箱装卸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金美成先生:196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2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南京金陵汇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原南京金陵饭店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

    徐光华先生:1963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2009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计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九三学社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江苏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评审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霍英东教育基金通讯评审专家;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之俊先生:194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2012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曾先后荣获国防科工委、国家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授予的“质量管理突出贡献个人”奖。社会职务:中国质量协会理事、学术与教育委员会资深委员,江苏省现场统计研究会荣誉理事长,江苏省质量协会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数量经济与管理科学学会副会长,江苏检验检疫质量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孟兰凯先生:1974年4月出生,法律硕士。2012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历任南京工业大学教师、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社会职务: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会理事,江苏省律师协会民委会副主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茅宁先生:1955年7月出生,工学博士,1989年1月起至今在南京大学商学院任教。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江苏省数量经济与管理科学学会会长,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南京大学EMBA及高级经理培训中心主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美国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金融投资、组织经济学。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发表多部(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著(文),其中专著《软财务》获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以上10名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10名董事候选人已声明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并声明愿意担任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行相应的职责与义务。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5-002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7日在南京金陵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丽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2015年1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含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丽华女士、杨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提名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土地租赁协议》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持续有效并继续履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续签<资产委托经营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贸公司”)续签《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世贸公司委托本公司继续对其拥有的世界贸易中心楼(以下简称"世贸楼")1-17层进行经营管理,管理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世贸楼1-17层的营业收入归世贸公司,所有经营费用和税金由世贸公司承担,世贸公司全年向本公司支付220万元管理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针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理由充分,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成员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尽职义务。监事会同意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月8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丽华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上海旅游专科学校财会专业大专,会计师。2014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金陵饭店财务部总监。历任金陵饭店财务部会计组副主管、主管,分析组主管,内审预算组主管,扬州金陵西湖山庄财务部经理,金陵饭店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监。

    杨波女士:1964年12月出生,大专,会计师。2004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历任原南京金陵饭店财务部收入审计主管、会计组主管、分析组主管,南京金陵娱乐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财务部主任助理、审计部主任。

    以上2名监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5-003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2年1月11日成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夏玉萍女士;该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1月10日任期届满。2015年1月5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15年1月5日经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二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夏玉萍女士为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夏玉萍,女,1962年9月出生,硕士,助理政工师。2002年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历任原南京金陵饭店工会干事、工会副主席。

    夏玉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玉萍女士将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5-004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23日(周五)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6日(周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月23日下午14:3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2015年1月23日9:3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9楼九华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部2015-2016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案》。

    其中,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月16日,当日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1月20日(周二)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参会回执(见附件一)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以及授权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参会回执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回执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回执进行登记。

    (3)可于2015年1月20日16:00前按上述要求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4层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10005, 联系人:王浩

    电话:025-84711888转84210,传真:025-84711666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回执

    兹登记参加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登记日期: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票数
    1.01选举李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耕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孙宏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田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胡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金美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票数
    2.01选举徐光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韩之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孟兰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茅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票数
    3.01选举吴丽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杨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4《关于公司本部2015-2016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案》   

    备注:

    1、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3,在“表决票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

    2、议案4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项并打“√”。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3日 9:30-11:30,13:00-15:00。

    二、总提案数:13个。

    三、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88007金陵投票13A股股东

    2、表决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申报代码申报价格
    1.01选举李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880071.01
    1.02选举李耕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880071.02
    1.03选举孙宏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880071.03
    1.04选举田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880071.04
    1.05选举胡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880071.05
    1.06选举金美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880071.06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徐光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880072.01
    2.02选举韩之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880072.02
    2.03选举孟兰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880072.03
    2.04选举茅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880072.04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吴丽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7880073.01
    3.02选举杨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7880073.02
    4《关于公司本部2015-2016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案》7880074.00

    注: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

    3、表决意见

    (1)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见表1)。

    表1: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票X股
    对候选人B投Y票Y股
    …………
    合计该股东持有的该议案组表决权总数

    (2)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见表2)。

    表2:非累积投票制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四、投票举例

    1、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示例:

    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的第一个表决事项《选举李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同意票数为1000,则对应的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委托数量
    788007买入1.01元1000股

    2、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示例

    拟对第4项议案《关于公司本部2015-2016年薪酬分配考核办法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委托数量
    788007买入4.00元1股

    如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则上表中的“委托数量”分别为2股、3股。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本次会议议案1的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人;议案2的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人;议案3的监事应选人数为2人。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