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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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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加上海银行为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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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东方利群参与中国农业银行2015年1季度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分红规则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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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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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1、证券名称:佳电股份

    2、证券代码:000922

    3、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7日、8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通过电话问询、问询函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1月5日、6日、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请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71、2015-001、2015-002)

    2、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 3个月内不会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

    3、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计情况请详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4、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第四季度的销量及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会严格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相关事项履行承诺。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3号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中的第七章第二节、第三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2014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0% - 47%盈利:16,950万元
    盈利:9,000万元–11,8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5元-0.20元盈利:0.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