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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2015-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5-005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20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7.01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董事;

    特别说明:本次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8、《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8.01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

    8.02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特别说明: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上述审议事项经2014年12月30日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5年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月15日10:00至19:3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8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陈娟

    (三)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四)传 真:0997—2125238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9楼

    (六)邮政编码:843000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5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票数
    7《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7.01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董事 
    8《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8.01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 
    8.02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备注:

    1、对于议案1-6,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议案7、8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委托人应在“票数”栏填写相应的累积投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表决票数。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9个(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359新农投票9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式:

    如需对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仍需另行表决:

    议案序号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6号73835999.00元1股2股3股

    注:本次股东大会第7、8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不适用一次性表决方法。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0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2.00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3.00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4.00
    5《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5.00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00
    7《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7.01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董事7.01
    8《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8.01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8.01
    8.02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8.02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注: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3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非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举例(适用第1—6项议案)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 600359)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59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59买入1.00 元1股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59买入1.00 元2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

    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59买入1.00 元3股

    (二)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举例(适用第7、8项议案)

    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份,拟对本次网络投票《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的共2名监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元)申报股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四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8.01200100150……
    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8.02 1005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