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的公告
2015-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00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0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7.39%,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原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本公司股份93,750,000股、38,510,000股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时,新湖集团将本公司股份78,125,000股、38,510,000股分别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质押期限自2015年1月7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并于201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485,695,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9%。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