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2015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申请新增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银行保函等授信合计最高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及授信事宜由贷款主体经营层办理。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授权本公司经理层审批。
该议案是根据惯例在年初制定的全年用款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全年度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全年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2015年度公司融资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如下对外担保:
(1)公司与属下控股公司相互间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属下控股公司相互间提供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具体担保事宜由公司经理层办理。
该议案是根据惯例在年初制定的全年对外担保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全年度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全年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产业升级后新的发展需要,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可出售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额度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和金融性资产(额度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该议案是在年初制定的全年出售资产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全年度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全年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2015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利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对同行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每笔借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具体借款事宜由借款主体经营层办理。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授权本公司经理层审批。
该议案是根据惯例在年初制定的全年用款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全年度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全年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关联董事鲁君四、刘泽红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03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26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现场会议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分别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2月25日与2015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与弘翌投资联合中标土地的公告》、《格力地产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1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格力地产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 系 人:邹超、魏烨华
3.登记时间:
2015年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时间:2015年1月26日9:30—11:30 和13:00—15:00。
总提案数:6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0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我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18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确认与弘翌投资联合竞买获得上海浦东新区32-01地块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确认与弘翌投资联合竞买获得上海浦东新区32-01地块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确认与弘翌投资联合竞买获得上海浦东新区32-01地块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