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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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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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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5-00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5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怀进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鑫辉太阳能向交通银行江阴华士支行申请的办理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12个月,上述综合授信由江苏阳光集团共同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盘活企业资产,促进经营发展,公司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签订了《债权收购协议》,江阴鑫辉向华融资产转让其所享有的威武海润债权,债权标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同时根据华融资产与武威海润拟签订的《债务重组合同》,武威海润对华融资产收购的标的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在18个月债务重组期限内由武威海润向华融资产偿还全部债务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本公司拟为武威海润偿还上述全部债务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8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原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延期后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本议案详见2015年1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5-6。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5-00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辉太阳能”)。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鑫辉太阳能向交通银行江阴华士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华士支行”)申请的办理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11,578.0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鑫辉太阳能累计担保金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2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鑫辉太阳能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鑫辉太阳能向交行华士支行申请的办理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2、住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YANG HUAI JIN

      4、注册资本:75720万元整

      5、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多晶硅、单晶硅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销售;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1月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杨怀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38,127,6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77%)发来的《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鑫辉太阳能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鑫辉太阳能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交行华士支行申请的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1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11,578.06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6.3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5-00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合肥海润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11,578.0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合肥海润累计担保金额为26,15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3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YANG HUAI JIN(杨怀进)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硅料、硅片及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太阳能电站投资、建设、及运维管理(涉及资质在资质许可范围内经营)。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1月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杨怀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38,127,6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77%)发来的《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合肥海润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年。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11,578.06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6.3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5-00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无锡分行”)申请的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人民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11,578.0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海润电力累计担保金额为38,991.13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2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12个月,上述综合授信由江苏阳光集团共同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集中区

      3、法定代表人:张永欣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资产运营维护和管理。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1月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杨怀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38,127,6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77%)发来的《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海润电力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1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11,578.06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6.3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5-00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威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武威海润债务重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11,578.0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武威海润累计担保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8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盘活企业资产,促进经营发展,公司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鑫辉”)、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威海润”)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拟签订了《债权收购协议》,江阴鑫辉向华融资产转让其所享有的威武海润债权,债权标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同时根据华融资产与武威海润拟签订的《债务重组合同》,武威海润对华融资产收购的标的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在18个月债务重组期限内由武威海润向华融资产偿还全部债务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本公司拟为武威海润偿还上述全部债务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8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武威市凉州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

      3、法定代表人:邱新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太阳能电站投资、开发、销售。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8个月。

      3、担保范围:《债务重组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及因违反《债务重组合同》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债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价款的退回义务、收购价款的调减义务)及因违反《债权收购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武威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对华融资产收购的标的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在18个月债务重组期限内由武威海润向华融资产分期偿还全部债务及资金成本合计人民币不超过1.8亿元,本公司拟为武威海润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8个月。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11,578.06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6.3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5-00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原因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原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延期后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此次延期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新的召开时间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的召开时间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2015年1月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杨怀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38,127,6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77%)发来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2)、《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5)。

      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事项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

      4、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中介机构代表等。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以2015年1月21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 系 人:问闻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 真:0510-865307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

      ■

      3、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买入

      (2)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 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3)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海润光伏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5、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4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6、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5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7、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6号提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5、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5-00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200),定于2015年1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因工作安排原因,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原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延期后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2015年1月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杨怀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38,127,6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77%)发来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2)、《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5)。

      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

      4、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中介机构代表等。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以2015年1月21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 系 人:问闻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 真:0510-865307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

      ■

      3、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买入

      (2)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 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3)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海润光伏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5、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4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6、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5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7、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6号提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威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5、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