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5-002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股份”)于2015年1月9日收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共买入银座股份股票25,997,59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银座股份总股本的5.00%。本次增持后,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银座股份52,000,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股票代码:60085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39楼
法定代表人:张静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1月9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000,875股,占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0.0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2,000,875股。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银座股份: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本报告书: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3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1102848686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279394149
企业类型:私营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不含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和禁止的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资产管理;物业管理(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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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2,000,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持股情况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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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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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银座股份公司发展前景;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合适的市场时机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继续增持该公司股票。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拥有人增持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银座股份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5年1月9日。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共买入银座股份股票25,997,59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银座股份总股本的5.0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为:
(1)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共买入银座股份股票26,003,28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银座股份总股本的5.00%。
(2)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共买入银座股份股票25,997,59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银座股份总股本的5.0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
日期:2015年1月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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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
签署日期: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