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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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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5-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5-002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要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2014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8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3日、12月30日以及2015年1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以及2014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4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计划争取于2015年1月12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及进展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重组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法律、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及相关审计、评估工作。

      二、申请延期复牌情况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5年1月12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亦积极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评估、审计等工作。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程序较为复杂,有关沟通和反馈工作仍在进行,有可能造成相关披露事项的调整和补充。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1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争取于2015年4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以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