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临2015-00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8:30在贵州省贵阳市阳关大道28号西部研发基地1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8:30在贵州省贵阳市阳关大道28号西部研发基地1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83,741,561股,占公司2015年1月5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50,392,526股)的40.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3人,代表股份302,699,59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31.85%;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046人,代表股份81,041,96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8.5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俊生先生主持会议。
具体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4970075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0%; 2595168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8089128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情况:753335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44%; 230345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2%;133342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753685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47%; 229089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134248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753345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44%; 231959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131718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
2.4、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755480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63%; 23220623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9%;12933695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752908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40%; 30112015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6299503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情况:755653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65%; 226727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134642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
2.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755547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64%;226419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135075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9%。
2.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755687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65%; 226260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135075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9%。
2.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755480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63%; 226400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135142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754524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55%; 227030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135468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53401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45%; 225827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2%;137794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
4、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4753364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222091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139987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4755364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7%; 221991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139887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753599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46%;223283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140140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34750104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 221928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140476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作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表决情况:755418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63%;22349123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13811395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
9、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7557113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的67.65%; 221798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139513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
10、审议通过《关于新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34759504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219708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141756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4759404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 219718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141756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4759404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 219718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141756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4758104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 219848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141756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4765114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0%; 220811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140092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
15、审议《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人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1、增补丁林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7539758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7%;
15.2、增补丁林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7539728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7%;
15.3、增补李晓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7539728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7%;
16、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47457543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4%; 21966831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14317187股弃权, 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郑超、田晓蕊律师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律师见证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