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0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4日,鉴于网络媒体出现关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的有关传闻,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发布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临2015-001)。
停牌期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对公司各项经济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一切正常;2、2015年1月8日,公司再次致函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要求广厦控股对传闻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2015年1月12日,公司接到广厦控股出具的《关于进一步核实网络传闻相关情况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表示“涉及楼忠福先生的网络传闻事项正在进一步核实中。楼忠福先生在我司仅担任荣誉主席一职,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后续影响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还将开展以下工作:1、公司需要针对上述情况进一步向广厦控股进行问询,核实传闻情况;2、公司要求广厦控股重点核查我司对其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判断后续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3、公司将根据广厦控股对上述担保行为的核实情况,进一步确定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核实清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因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5-02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专调查字201447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84号)。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