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15-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0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衡光学”)、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芯”)于近日分别收到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22000105)、(证书编号:GR201422000080)、(证书编号:GR201422000036),公司、禹衡光学及长光辰芯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禹衡光学及长光辰芯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按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14年至2016年),由原来25%的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次公司、禹衡光学及长光辰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公司、禹衡光学及长光辰芯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禹衡光学及长光辰芯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禹衡光学及长光辰芯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最终公司、禹衡光学及长光辰芯是否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备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