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6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内,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570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A,基金代码:165706)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翼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翼B,场内简称:双翼B,基金代码:150068)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一)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双翼A、双翼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双翼B将终止上市。
(二)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时双翼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双翼A 份额在最后一个双翼A 的开放日赎回、或是在届满日转入“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者不选择的,其持有的双翼A 份额将于届满日被默认为转入“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 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日与双翼B 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双翼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选择申请,双翼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作出选择申请。
综上,基金管理人决定,2015年2月13日为双翼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双翼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双翼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双翼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双翼A份额的,其持有的双翼A份额将于2015年2月16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三)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基金份额转换日的确定
双翼A和双翼B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5年2月16日。
2、基金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双翼 A、双翼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双翼A份额和双翼B份额份额转换公式为:
双翼 A 份额(或双翼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双翼A(或双翼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双翼A(或双翼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双翼A(或双翼B)的份额数×双翼A 份额(或双翼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双翼A、双翼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双翼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双翼 A 份额(或双翼B 份额)的转换比率、双翼A(或双翼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双翼 A、双翼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9。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采用指数
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以及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月1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皖通科技(股票代码:00233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免长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