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追问”福成五丰并购公墓资产依据
2015-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刘涛 ○编辑 全泽源
公墓资产在A股证券化是否无需获得民政部门批准,成了监管部门“拷问”福成五丰的关键问题。
福成五丰拟15亿收购公墓资产再次受到监管部门“追问”。继三个月前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福成五丰1月1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接到《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证监会对经营性公墓是否能够进入上市公司、荒地用于墓葬是否改变土地性质、公司双主业是否面临风险等问题提出需进一步披露有关信息的核查意见。
《通知书》显示,证监会进一步要求公司提供“河北省民政厅关于经营性公墓投资主体变更行政许可不构成本次重组核准前置条件的依据”,同时公司还需答复“标的资产取得河北省民政厅关于经营性公墓投资主体变更行政许可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监会还让公司明确:三河市民政局出具的《答复函》、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法办公室相关人员口头咨询是否能够作为认定经营性公墓进入上市公司无需取得民政部门批准的依据,如不能够,请补充提供相关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证监会还对公司披露的359亩荒地用于墓葬用途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提出进一步补充信息的要求。要求公司结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补充披露359亩荒地用于墓葬用途是否改变了该宗土地的土地用途,如未改变,请提供理由及依据;该宗土地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标的资产销售在未取得权证的荒地上建造的墓地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标的资产利用该宗荒地进行经营性公墓运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也成为证监会关注的重点。
公司表示,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