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债券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15-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01月13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两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债券“14淄城债”(债券代码:124853)收盘价异常。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01月1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14淄城债”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确定公允价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债券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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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