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路演回放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路演回放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路演回放
  • A7:数据·图表
  • A8:路演回放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高管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
    通知书的公告
  •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获得
    天津市国资委批复公告
  •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1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B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2版:信息披露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高管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
    通知书的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获得
    天津市国资委批复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5-004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11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将有关会议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于2015年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人员调整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2、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拆迁补偿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5年1月5日披露的《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拆迁补偿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俊超

      电 话:0312-3322262 传 真:0312-3322055

      电子邮箱:ljcbdte@sina.com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5、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3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15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7;

      2、投票简称:天鹅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的议案均表示同意,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议案一为选举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具体如表所下示:

      表1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议案一《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人员调整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一选举非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假设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 1000 股 A 股,则其有3000 张(=1000 股×应选 3 名非独立董事)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 3000 票),否则视为废票。假定投给第1 位候选人 1000 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 360687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 1.01 元(议案一下的第 1 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 1000 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8)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