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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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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9版)

      (一)股权登记日 2015年1月30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 58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5-006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月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三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月13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拟申请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监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范志龙回避了对本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如下:

      ■

      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221,483,942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月14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9.0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0.0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监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范志龙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卧龙电气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在监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本议案在监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监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关联监事范志龙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与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温州隆涵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百赛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监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监事范志龙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的认购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监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5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及股东权益的保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监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80 股票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5-007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5月18日,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604号文核准,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7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969,845,8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4,018,362.00元,实际募集资金 925,827,438.00元。

      截止2010年5月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大华验字【2010】0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大容量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评估,2014年5月12日,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项目缩减投资规模至4885.67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5805.75万元(含利息收入)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0 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226.27万元,其中,高压、超高压变压器项目自筹资金投入7,636.77万元,高效节能中小型交流电机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投入3,481.51万元,大容量锂离子电池项目自筹资金投入107.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大华核字【2010】2174号专项报告审核。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于2010 年6 月17 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 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0 年12 月3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0 年12 月24 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 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 年6 月20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1 年7 月14 日召开的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实际使用4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该笔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1 月 4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1月30日,经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实际使用 3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7月23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8月16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实际使用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该笔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2月 4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13年3月11日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海通证券等发表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9月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13年9月30日五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公司独立董事、海通证券公司保荐人等发表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实际使用8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4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决定将尚未投入到“大容量锂离子电池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5,805.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股东会决议,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500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已经于2014年9月1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45,475.1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0.005%,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各募集资金专户零星余额,金额很小。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压超高压变压器项目”和“大容量锂电子电池项目”因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及行业自身原因未能实现承诺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高压超高压变压器项目

      变压器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密切相关,行业景气度直接受到产业政策国家基础投资力度的影响。公司基于2010年以前的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了变压器项目的发展规划,但2011年以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增速明显减缓对项目实施结果造成了不利影响。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分别为10.45%、9.30%、7.65%、和7.67 %,2014年预计为7.40%(2014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反映了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向稳定增长过渡的过程和宏观经济整体尚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现状,基础建设、电网建设等国家基础投资行业受到的影响最大。

      受到上述宏观经济和行业方面的影响,高压、超高压变压器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销售情况与之前的预期出现了较大变化。由于行业整体产能暂时处于过剩状态,导致项目整体收益率低于预期。但是,随着未来国内宏观经济状况企稳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逐步完成,电力投资作为基础投资行业仍将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长期投入和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高压超高压变压器项目的收益有望得到回升。

      2、大容量锂电池项目

      (下转B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