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
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
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5-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0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
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得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长江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惠中法执恢字第10-1号)司法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数量5,000,000股,委托日期为2015年1月8日,轮候期限为24个月。
吴长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0,000股,占总股本1,396,400,000股的9.31%。本次司法轮候冻结之前,吴长江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已被多次冻结,情况如下:
(1)2014年9月18日,吴长江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130,000,000股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68)。
(2)2014年9月25日,吴长江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130,000,000股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渝高法字第53号)司法轮候冻结,轮候期限24个月,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69)。
(3)2014年12月12日,吴长江所持本公司股份130,000,000股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渝高法民初字第00073号)司法轮候冻结,轮候期限24个月,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92)。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