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14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传真通讯方式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中期间损益约定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以及2014年10月9日披露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
根据双方签订的上述《协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的期间损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部分由石化集团享有/承担。
上述条款中的“标的资产”指石化集团持有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100%的股权;“过渡期”指从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本次交易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中期间损益约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石化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将“标的资产在过渡期的期间损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部分由石化集团享有/承担。”修改为“标的资产在过渡期的期间损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部分由江钻股份享有/承担。”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召平董事长、谢永金副董事长、范承林董事、张茂顺董事、谷玉洪董事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
根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第三节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二、股权转让方案中“(三)标的资产评估截止日至交付日损益归属”的条款“根据双方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协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的期间损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部分由石化集团享有/承担。”修改为“根据双方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的期间损益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部分由江钻股份享有/承担。”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召平董事长、谢永金副董事长、范承林董事、张茂顺董事、谷玉洪董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