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ST新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0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回表决票9票,实际收回表决票9票。会议由董事长吴彬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塑料原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和石河子佳美包装有限公司生产塑料制品每年需使用大量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聚丙烯(PP)树脂原料,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佳美包装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择机开展LLDPE、PP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现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的交易,以此达到相对稳定原料采购成本的目的。
LLDPE、PP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每年LLDPE、PP期货套期保值的头寸以不超过公司LLDPE、PP年使用量为限。目前,公司每年使用16000吨LLDPE、5400吨PP原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统一监督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业务,持续跟进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及内部监控,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原《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仅限于公司产品相关的套期保值,此次将该制度相应条款修订后,适用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现货销售及原料采购风险的相应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详见修订后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