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长城久恒平衡混合 | |
| 基金主代码 | 200001 | |
| 前端交易代码 | 200001 | |
| 后端交易代码 | 201001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年10月31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441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97,623,134.15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20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1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2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为2015年1月21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1月22日划入其基金账户。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5年1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5)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5年1月20日)办理了本基金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本基金在除息日当天(2015年1月21日)暂停办理转换业务。
(7)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8)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
第3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 ||
| 基金主代码 | 000254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9月6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3次分红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A | 长城定期开放债券C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254 | 000255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96 | 1.090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51,132,180.95 | 11,205,387.83 |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3 | 0.3 |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截至每季度末,某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元/份,且没有进行过当季度的收益分配,则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该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19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0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1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设红利再投资方式。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注:现金红利款项将于2015年1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设红利再投资方式。
(3)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