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路演回放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路演回放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撤诉的公告
  •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补充公告
  •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亏调整公告
  •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延期复牌公告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5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文广集团吸收合并及股份过户的进展公 告
  •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  
    2015年1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B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3版:信息披露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撤诉的公告
    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补充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亏调整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延期复牌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5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文广集团吸收合并及股份过户的进展公 告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撤诉的公告
    2015-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撤诉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心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天民初字第3847号】,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向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中对公司的起诉并获得法院准许。

    一、本次诉讼的受理情况

    2014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天心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4)天民初字第3847号】等相关材料,政泉控股以股东知情权纠纷为由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裁定撤诉的基本情况

    2015年1月14日,公司收到天心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天民初字第3847号】,政泉控股于2015年1月7日以其欲拟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与本公司之间的纠纷为由,向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天心区人民法院认为,政泉控股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准许政泉控股撤回起诉。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已由政泉控股申请撤回起诉并获法院准许,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天心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天民初字第3847号】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31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证券”)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提议的《关于本届董监事会任期届满前不改选董监事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年1月15日,公司监事会收到方正集团《关于提议取消方正证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和会议的函》,方正集团本着践行控股股东义务,维护公司稳定的大局观和克制态度,为避免监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与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冲突,形成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立和混乱,避免给方正证券的经营造成持续性的严重影响,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错失利好的市场环境和证券行业发展的大好时机,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意见,方正集团董事会慎重讨论决定向方正证券监事会撤回《关于本届董监事会任期届满前不改选董监事的议案》并提议取消2015年1月2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方正集团撤回《关于本届董监事会任期届满前不改选董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新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原因

    2015年1月5日,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方正证券的股东发布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自行召开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定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依据相关监管机关的监管谈话要求,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须对《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议案》进行修改。并且,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方正在协商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有关事项,故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决定延期召开自行召集的方正证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新的召开时间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自行召开的方正证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新的召开时间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公告的现场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参照本公司于2015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三、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金泉广场317号楼三单元26层总裁办公室

    联系人:柴欣媛

    电话:010-64948886

    传真:010-64951068

    特此公告。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6

    取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发布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自行召开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审议《关于审议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和《关于审议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议案》。

    依据相关监管机关的监管谈话要求,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决定撤销《关于审议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议案》,方正证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其他议案不变。修订后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见下表)

    序号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
    1《关于审议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开选举)
    1.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赞成票数
    1.1.1吕涛 
    1.1.2赵大建 
    1.1.3杨英 
    1.1.4马成 
    1.1.5曾毅 
    1.1.6徐振雨 
    1.2独立董事候选人赞成票数
    1.2.1尹明柱 
    1.2.2黄卫平 
    1.2.3陈国欣 

    注:

    1、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15年2月6日。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董事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议案1中所涉及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选举。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