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路演回放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路演回放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次分红公告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广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签约的公告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工厂MDI一期装置复产公告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公告
  •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2015年第一季度原料煤收购价格的公告
  •  
    2015年1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B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2版:信息披露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次分红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北广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签约的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工厂MDI一期装置复产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2015年第一季度原料煤收购价格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次分红公告
    2015-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并且,在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四次分红,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1月8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内)为2015年1月2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外)为2015年1月26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2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三次分红,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1月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15元。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首次募集初始面值;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不少于一次,每年收益分配至多4 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15年1月23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除息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5年01月21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7、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十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并且,在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十二次分红,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1月8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8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内)为2015年1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外)为2015年1月26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2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