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简称:熊猫烟花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15-003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8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
● 贷款利率:月息10%。
● 贷款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 担保:
(1) 国能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大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人蒋希春、蒋纪山以其持有的房产提供抵押保证。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熊猫”)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集团”)、锦州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锦州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太原熊猫委托锦州银行向国能集团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38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6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月息10%。,按季付息。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15年1月14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郑州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武汉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太原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开展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委托贷款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峪蔡路8号8幢208室
法定代表人:蒋大龙
注册资本:美元11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4年01月05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生物发电锅炉、发电厂主机设备、发电厂辅机设备、烟气净化设备。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物发电锅炉、发电厂主机设备、发电厂辅机设备、烟气净化设备;电力设备升级改造;自产产品的展览展示、学术、科研、交流;国外先进电力技术的引进及推广;电力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非货币出资1184.996万美元,为非专利技术。)
2、股权结构:国家现代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国能集团100%股权。
3、国能集团与太原熊猫及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国能集团体近三年发展状况
国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01月05日,主要经营业务为研发生物发电锅炉、发电厂主机设备、发电厂辅机设备、烟气净化设备;电力设备升级改造;自产产品的展览展示、学术、科研、交流;国外先进电力技术的引进及推广;电力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5、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899,186,930.09元、净资产为2,695,865,180.42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95,298,504.45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50,866,878.4元、净资产为1,647,937,265.10元,2014年1-9月度实现净利润-17,547,654.48元。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蒋大龙,国家现代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国能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蒋希春为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人。
(三)蒋纪山为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人。
四、本次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委托贷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放的委托贷款可能存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二)解决及控制措施
蒋希春先生和蒋纪山先生以其持有的房产提供抵押保证,房产估值大于委托贷款本息,覆盖了本息回收风险,同时蒋大龙先生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及担保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公司将对国能集团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施跟踪,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外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为55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