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码:2015-临005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2: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温泉路8号·颐尚温泉度假酒店。
3、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
9:30-11:30,13:00-15:00。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施代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公司总股本数为432,000,00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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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王东红、郭少军、蔚然风、李智勇因工作原因请假;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蔡丰因工作原因请假;公司代董事会秘书李强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同意票126,473,677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6%;反对票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弃权票4,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2%。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同意票11,837,183股,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36%;反对票3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5%;弃权票4,011股,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9%。
2、审议通过《公司为汤山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26,473,677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6%;反对票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弃权票4,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2%。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同意票11,837,183股,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36%;反对票3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5%;弃权票4,011股,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9%。
3、审议通过《公司出售金鹰物业并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票126,473,677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6%;反对票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弃权票4,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2%。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同意票11,837,183股,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36%;反对票3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5%;弃权票4,011股,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9%。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元律师和任远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