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月15日,公司接到本公司高管庄红专先生、姚剑女士、郑维龙先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及相关信息
| 姓名 | 职务 | 增持时间 | 增持前持有数量(股) | 本次增持数量(股) | 本次增持成交均价(元) | 增持后持有数量 (股) |
| 庄红专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5.1.15 | 0 | 1,327,442 | 6.03 | 1,327,442 |
| 姚 剑 | 财务总监 | 2015.1.15 | 0 | 1,000,195 | 6.00 | 1,000,195 |
| 郑维龙 | 董秘、副总经理 | 2015.1.15 | 0 | 335,678 | 5.96 | 335,678 |
2、增持目的及计划:公司高管基于对金飞达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63,315股。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5年1月15日,公司高管庄红专先生、姚剑女士、郑维龙先生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共计2,663,315股,成交均价为6.01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22,100,000股的0.63%。
5、本次增持前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公司高管庄红专先生、姚剑女士、郑维龙先生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
7、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公司各高管拟自本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视情况不排除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各高管增持股份的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8、 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其他说明:公司高管庄红专先生、姚剑女士、郑维龙先生承诺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出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