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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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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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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
    公告
    2015-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0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201348),发证时间:2014年9月30日,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事宜。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影响公司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提示:最终公司是否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备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0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

      4、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15:00至2015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

      6、 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14年12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叶志彪先生;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80,401,3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9,751,9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 ,代表股份649,4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412 %。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6,509,2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859,7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49,4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12%。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80,387,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14,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494,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14,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刚、 利慧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出新议案的情形,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