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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5-00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2:3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15:00至2015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树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6 人,代表股份数875,784,31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747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875,262,91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72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2 人,代表股份数52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26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逐项表决)

      公司实施债务融资方案如下:

      1.1发行主体

      公司债务融资的主体为本公司。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2 融资品种

      公司债务融资品种包括银行间市场拆借、债券回购、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公司债、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等)、转融通借款、信用业务收益权转让回购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债权融资,不包括可转债等具有转股性质的负债融资。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3 债务融资规模

      公司债务融资总规模应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具体债务融资额度应符合相关具体监管规定。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4 债务融资方式

      公司债务融资应根据业务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发行或借入。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5 债务融资的期限

      公司债务融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业务需要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6 债务融资的利率

      公司债务融资的利率及计息方式根据监管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7 债务融资融入资金用途

      公司债务融资融入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开展相关业务或进行项目投资等用途。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8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事宜,根据监管规定和相关政策办理。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9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10 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11 债务融资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相关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把握市场机会,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全部事项(但依据相关法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经营、资本支出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公司是否进行债务融资及每次债务融资的具体品种、规模、期限、价格、条款、条件、评级安排、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债务融资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债务融资的实际需要,聘任各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办理债务融资的申请、备案、发行、转让、兑付、登记、托管、结算、上市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具体事宜;

      (5)办理债务融资的其它相关事项。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1.12 决议有效期

      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赞成875,78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审议通过本项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胡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