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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六十四次(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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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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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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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2

    债券代码:122093 证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证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0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0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0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06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2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0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3

    债券代码:122093 证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证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

    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本次为中孚电力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19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8.77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1.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738,336.06万元,负债总额为454,467.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26,016.05万元;2014年1-9月利润总额为34,594.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3,871.3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中孚电力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为中孚电力在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的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为中孚电力在巩义工行申请的0.195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较好,对中孚电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本次公司为中孚电力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为中孚电力在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的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中的1.5亿元为到期续保额度,0.5亿元为新增担保额度;公司为中孚电力在巩义工行申请的0.195亿元提供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提供以上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2.38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1.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2.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8.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3%。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9.5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3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4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4

    债券代码:122093 证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证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

    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炭素”)

    ●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为中孚炭素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0.2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1.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周铁柱

    注册资本:人民币16,996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的炭素系列产品。

    中孚炭素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3.52%的股权;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孚炭素资产总额为57,219.68万元,负债总额为49,437.58万元,净资产为7,782.10万元;2014年1-9月利润总额为-835.003万元,净利润为-627.6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中孚炭素在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中孚炭素在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的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为中孚炭素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9个月。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本次公司对中孚炭素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中孚炭素在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的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公司为中孚炭素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的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中孚炭素提供以上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2.38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1.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2.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8.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3%。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9.5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3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4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债券代码:122093 证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证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

    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

    ●本次公司为欧凯公司担保额度为最高额1.5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为欧凯公司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5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1.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001室

    法人代表:张建成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欧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4年9月30日,欧凯公司资产总额为50,535.43万元,负债总额为41,366.06万元,净资产为9,169.38万元;2014年1-9月利润总额为244.16万元,净利润为171.6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欧凯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9个月,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本次对欧凯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的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欧凯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2.38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1.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2.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8.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3%。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9.5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3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4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债券代码:122093 证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证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

    光大银行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本次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为本公司担保额度为最高额4.2亿元。

    ●截至目前,中孚铝业累计担保总额为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经公司于 2015年 1月 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4.2亿元综合授信,由控股子公司中孚铝业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贺怀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41,540,403元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铝材的生产、销售;氧化铝、煤炭、炭素制品的销售;本企业生产相关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销售;城市集中供热;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611,292.43万元,负债总额为1,973,073.69万元,净资产为638,218.75万元;2014年1-9月利润总额为7,351.39万元,净利润为3,518.8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铝业为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4.2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持有中孚铝业51%的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及中孚铝业的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中孚铝业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中孚铝业为本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中孚铝业累计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2.38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1.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2.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8.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3%。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9.5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3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7

    债券代码:122093 证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证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5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定于2015年2月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2月3日上午9时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5年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456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以上议案中的议案1——议案4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03至临2015-006号公告,议案5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125号公告。

    2、以上议案均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2015年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因此,特别提醒投资者自行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
    A股600595中孚实业2015年1月27日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5年1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投票股东
    738595中孚投票5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5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5项议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00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4.00
    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456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5.00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7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95买入99.00 元1 股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95买入1.00 元1 股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95买入1.00 元2股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95买入1.00 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3日召开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456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8

    债券代码:122093 证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证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