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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制统领资本市场“深改关键年”
  • 自贸区“2.0”时代即将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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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制统领资本市场“深改关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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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制统领资本市场“深改关键年”
    2015-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于勇

      

      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15日、16日在京召开,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会上全面、详细地阐述了2015年市场和监管改革的工作部署。2015年,是资本市场找准掣肘、谋求关键领域实质性突破的“深改关键年”,注册制将充当这场深改战役的统领与核心。

      肖钢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是涉及市场参与主体的一项‘牵牛鼻子’的系统工程,也是证监会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理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按照初步方案,注册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

      这是注册制改革启动以来,证监会首次对其目标、核心要义、重要性及关键地位作出明确阐述。

      股票发行制度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之一。从2000年3月开始,我国股票发行实施核准制,市场发展的内在逻辑、运行机制、各个层面的制度规则、参与主体的行为模式、市场监管、股市文化等,均受到这一基础性制度的影响或决定。换言之,作为一个运行15年的核准制市场,其运行从“世界观”到“方法论”都是核准制式的。

      然而,随着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核准制式”的市场已不能满足资本市场的外在及内生发展需求。政府审核客观上形成价值“背书”影响市场化资源配置实现,“管价格、调节奏、控规模”造成市场供求扭曲,行政干预过多使市场主体间博弈向市场主体与监管机构博弈转移进而影响市场效率等问题日益凸显。

      从这个意义上说,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系统性改革的掣肘和核心,其目的在于从基础性制度切入,重构市场生态,推动市场运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由“核准制式”向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注册制式”转变。

      注册制下实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各参与主体归位尽责,实施宽进严管、重在事后监管。“深改年”中,这一注册制理念,将作为主线,贯穿于资本市场各个领域的改革当中。

      证监会近年来不断推进“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监管转型,2015年这项工作同样找准了注册制改革这一突破口。

      此次会议上,围绕这根主线,肖钢在讲话中以相当篇幅对“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进行阐述,对进一步加强市场稽查执法工作作出部署,同时对健全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及监管机制提出要求,明确了时间表。

      需要注意的是,由核准制转向注册制,既需要一套完善的改革方案、需要对基础法律修订予以放行,又并非出台一套改革方案、修订一部法律便能轻松完成。

      肖钢曾在2014年3月提出,若一个注册制市场的各类市场基础环境是100分,当时我国市场只有50分。如此,注册制改革的过程,实际是对一个50分市场的各类基础条件进行完善、优化,使其达到一个100分市场的过程。

      从50分到100分,既关乎市场规则体系、政策法规的调整充实,也关乎包括监管部门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模式、执业能力的改变和提升。

      从这个意义上说,注册制改革既是资本市场“深改关键年”的统领和核心,通过推动这项改革,市场各项基础性制度也将更完善,政府行政干预过多、供求失衡,市场主体间博弈不充分等问题也将通过注册制的落实逐步解决。

      注册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会为改革而改革,也不会单边冒进。它将以循序渐进、稳步实施为原则,增强改革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协同性,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市场化、法治化”的一致目标下,监管转型、创新发展、多层次市场建设、法治建设、双向开放等在内的改革已全方位铺开,并取得初步成果。

      2015“深改关键年”中,这些改革措施将以注册制为统领进一步走向深化,我国资本市场也将一步步走近“服务引领中国经济新常态的重要无形手、创业创新的广阔平台、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载体”这一宏大目标。

      相关报道详见2版·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