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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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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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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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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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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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四季度,宏观经济仍在底部运行,经济增长动能持续回落,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水平不断走低,企业部门去库存的压力有所增大。原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下挫带动物价水平也相应走低,CPI、PPI指标持续下降,为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奠定了基础,10月份央行再次定向投放基础货币,并在11月出台降息政策。
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四季度初债券收益率继续走低。然而,随着降息政策预期兑现、权益资产价格不断上涨以及资金价格波动加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债券收益率出现了明显回升。
权益市场方面,随着下半年政府货币宽松政策的力度加大,特别是政府改革路线图的明晰,权重股在四季度快速上涨。
本基金在四季度控制了纯债仓位,保持相对中性的组合久期,并积极参与了转债产品的投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一季度,尽管政府陆续出台经济托底政策,但由于银行风险偏好降低,表外业务增长放缓,全社会信用扩张并不顺畅,稳增长措施的效果仍有待观察,宏观经济在一季度仍有下行压力。与此同时,物价的持续回落为货币政策继续放松提供了空间。此外,随着经济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将逐渐规范化管理,加之企业融资需求减缓,预计一季度债券供给将处于较低水平。
综上,2015年一季度债券收益率仍有进一步下行的空间,债券市场的表现仍然可期。权益市场的结构性机会仍然值得关注。
本基金将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拉长久期,并积极参与转债等权益产品的投资机会。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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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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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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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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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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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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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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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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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4年12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自2014年12月22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5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11月03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3《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4《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基金简称 | 银华信用债券(LOF) |
场内简称 | 银华信用 |
交易代码 | 161813 |
基金运作方式 |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6月29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53,501,330.02份 |
投资目标 |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还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利率周期、宏观经济环境、资金市场状况等实际情况适度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和新股增发,并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重,以进一步提高组合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基金转入开放期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 报告期( 2014年10月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 18,484,099.81 |
2.本期利润 | 21,095,712.54 |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681 |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74,120,130.71 |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134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5.98% | 0.45% | 0.83% | 0.20% | 5.15% | 0.25%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葛鹤军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4年10月8日 | - | 6年 | 博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曾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从事信用评级工作。2011年1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债券研究工作,曾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4年10月8日起担任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于海颖女士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4年5月8日 | 2014年10月8日 | 9.5年 | 硕士学位。曾在深圳创维集团集团人事部、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历任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债券研究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等职。自2007年11月6日至2010年8月31日担任光大保德信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0月29日至2010年8月31日担任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6月28日至2013年6月17日期间担任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8月2日至2014年4月25日期间兼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9日至2014年10月8日期间兼任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25日期间兼任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8月7日至2014年10月8日期间兼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4年10月8日期间兼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9,062,323.00 | 2.59 |
其中:股票 | 9,062,323.00 | 2.59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92,672,524.80 | 83.73 |
其中:债券 | 292,672,524.80 | 83.73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6,864,093.96 | 10.55 |
7 | 其他资产 | 10,933,185.18 | 3.13 |
8 | 合计 | 349,532,126.94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9,062,323.00 | 5.20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9,062,323.00 | 5.2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121,300 | 9,062,323.00 | 5.2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4,406,492.00 | 8.27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1,379,000.00 | 6.54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1,379,000.00 | 6.54 | |
4 | 企业债券 | 241,343,421.72 | 138.61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25,543,611.08 | 14.67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292,672,524.80 | 168.09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2840 | 11临汾债 | 275,000 | 28,875,000.00 | 16.58 |
2 | 124673 | 14火炬债 | 200,000 | 21,676,000.00 | 12.45 |
3 | 124601 | 14唐城债 | 200,000 | 21,560,000.00 | 12.38 |
4 | 124522 | 14连普湾 | 200,000 | 20,800,000.00 | 11.95 |
5 | 122630 | 12惠投债 | 200,000 | 20,320,000.00 | 11.67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55,013.82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55,071.87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9,886,031.17 |
5 | 应收申购款 | 37,068.3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0,933,185.1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5,261,880.00 | 3.02 |
2 | 110023 | 民生转债 | 4,009,830.00 | 2.30 |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308,582,152.84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201,991,767.32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357,072,590.14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53,501,330.02 |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