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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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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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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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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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中证银华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成份证券及其备选成份证券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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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经惠云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批准经惠云女士自2014年10月22日起开始休假。经惠云女士休假期间,本基金由另两名基金经理周大鹏先生和葛鹤军先生共同管理,详情请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4季度,宏观经济仍在底部运行,经济增长动能持续回落,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水平不断走低,企业部门去库存的压力有所增大。原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下挫带动物价水平也相应走低,CPI、PPI指标持续下降,为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奠定了基础,10月份央行再次定向投放基础货币,并在11月出台降息政策。四季度,股市出现了偏离基本面的大幅上涨。
在报告期内,我们运用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所碰到的申购赎回处理、结构配比校验、风险优化等一系列事件,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8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54%。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之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第一季度,我们对市场持相对谨慎的态度,对债券市场持相对乐观态度。
世界经济复苏的力度仍然较弱,出口面临的国际环境可能略有改善,但是回升幅度有限,我们预计出口将呈现低速增长。由于收入分配机制无实质改变,叠加经济增速下降、收入减少的预期,消费不振,呈现中低速增长的局面预计将会持续。出口、消费、投资中,变数最大的仍是投资。产能过剩仍然是制约制造业投资的重要因素,我们认为制造业投资将会继续回落。工业化升级与城镇化是房地产发展的两大基础。廉价要素红利的逐渐消失和工业化的逐渐完成,宣告中国经济高增长的结束;分配结构的两极化加重,制约城市化的推进速度。增量受制,结构受限,表现在房地产上就是需求逐渐收窄后的增长放缓。
适度宽松的政策思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软着陆。在结构调整尚未完成的状态下,我们预计未来房地产投资将适度增长。在宏观景气下滑的过程中,基建投资将会继续充当稳增长的工具。
综上,我们认为经济增速总体上将会回落。鉴于目前的行情更多是由资金推动,如果资金流出,权益市场脱离基本面的行情将会被纠正,我们对权益市场持相对谨慎的态度;受基本面以及政策因素的支撑,债券市场的后续投资机会仍然较好。
本基金将继续复制指数基准的风险特征。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11月4日以及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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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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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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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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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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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积极投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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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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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亚泰集团(股票代码:600881)
根据亚泰集团股票发行主体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0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收到吉林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触犯相关法规被处以罚款并限期整顿,罚款金额为6004万元。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亚泰集团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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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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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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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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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11月03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3《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4《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基金简称 | 银华成长股债30/70指数 |
交易代码 | 00006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5月22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3,616,993.74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力争对中证银华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证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中证银华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成份证券及其备选成份证券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银华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 报告期( 2014年10月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 1,288,050.88 |
2.本期利润 | 1,324,507.03 |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488 |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7,959,232.34 |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184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4.04% | 0.48% | 4.54% | 0.47% | -0.50% | 0.01%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周大鹏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3年5月22日 | - | 6年 | 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7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等职,自2011年9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6日期间担任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7日起兼任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23日起兼任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8月29日起兼任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经惠云女士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3年8月5日 | - | 5年 | 硕士学位。2009年7月北京大学毕业后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收益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8月5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5月8日起兼任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葛鹤军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4年10月8日 | - | 6年 | 博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曾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从事信用评级工作。2011年1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债券研究工作,曾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4年10月8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8,677,428.31 | 23.81 |
其中:股票 | 8,677,428.31 | 23.81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3,227,342.00 | 63.72 |
其中:债券 | 23,227,342.00 | 63.72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288,993.62 | 9.02 |
7 | 其他资产 | 1,257,355.45 | 3.45 |
8 | 合计 | 36,451,119.38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156,664.05 | 0.56 |
B | 采矿业 | 284,876.25 | 1.02 |
C | 制造业 | 4,972,844.02 | 17.79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42,611.43 | 0.87 |
E | 建筑业 | 267,891.42 | 0.96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585,736.88 | 2.09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60,348.66 | 1.29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18,028.98 | 0.06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84,521.46 | 1.38 |
J | 金融业 | 228,044.03 | 0.82 |
K | 房地产业 | 721,957.37 | 2.58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32,840.66 | 0.48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5,608.29 | 0.13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1,523.00 | 0.22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04,769.68 | 0.37 |
S | 综合 | 90,637.39 | 0.32 |
合计 | 8,648,903.57 | 30.93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15,305.30 | 0.05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13,219.44 | 0.05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28,524.74 | 0.1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099 | 太平洋 | 7,666 | 109,010.52 | 0.39 |
2 | 300168 | 万达信息 | 1,100 | 50,820.00 | 0.18 |
3 | 600266 | 北京城建 | 1,954 | 46,231.64 | 0.17 |
4 | 600169 | 太原重工 | 5,296 | 46,181.12 | 0.17 |
5 | 600881 | 亚泰集团 | 5,908 | 44,132.76 | 0.16 |
6 | 600694 | 大商股份 | 916 | 43,903.88 | 0.16 |
7 | 000998 | 隆平高科 | 2,174 | 42,806.06 | 0.15 |
8 | 600410 | 华胜天成 | 2,029 | 41,330.73 | 0.15 |
9 | 600755 | 厦门国贸 | 3,641 | 41,143.30 | 0.15 |
10 | 600879 | 航天电子 | 2,593 | 40,450.80 | 0.1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627 | 天茂集团 | 3,733 | 15,305.30 | 0.05 |
2 | 600491 | 龙元建设 | 1,976 | 13,219.44 | 0.05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919,342.00 | 6.86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21,308,000.00 | 76.21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1,308,000.00 | 76.21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23,227,342.00 | 83.0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40202 | 14国开02 | 200,000 | 21,308,000.00 | 76.21 |
2 | 019407 | 14国债07 | 19,060 | 1,919,342.00 | 6.86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706.96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159,267.55 |
5 | 应收申购款 | 93,380.9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257,355.45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300168 | 万达信息 | 50,820.00 | 0.18 | 证监会审核公司事项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0627 | 天茂集团 | 15,305.30 | 0.05 | 筹划重大事项 |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4,597,716.02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31,793,968.79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32,774,691.07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3,616,993.74 |
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