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0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4日,鉴于网络媒体出现关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的有关传闻,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13日发布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临2015-001、临2015-002)。
停牌期间,公司对自身各项经济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多次致函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要求进一步核实并重点核查我司对其及其关联企业的担保行为,判断后续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2015年1月19日,公司接到广厦控股回函,称“我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一切正常,合同履约能力未受影响。你司对我司及关联企业的担保事项未受到任何影响”。
综上,公司认为,楼忠福先生未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广厦控股也仅担任荣誉主席一职,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一切正常。
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20日开市起复牌,因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