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0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15,238,097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本次限售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月7日印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6号)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重工”或“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019,047,619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7,488,885,642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产生的限售股情况及锁定期安排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持有人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锁定期安排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1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1,666,672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 2015年1月23日 |
2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0,952,380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 2015年1月23日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4,047,619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 2015年1月23日 |
4 |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02,380,952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 2015年1月23日 |
5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2,380,952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 2015年1月23日 |
6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分红) | 201,904,761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 2015年1月23日 |
7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1,904,761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 2015年1月23日 |
8 | 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 201,904,761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 2017年1月23日 |
9 |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 201,904,761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 2017年1月23日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6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05,015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重工转债”),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2年12月5日起至2018年6月4日可转换为公司流通A股股票。
2014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重工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即2014年11月28日)登记在册的“重工转债”全部赎回。2014年12月4日“重工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非公开发行2,019,047,619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重工转债”累计转股802,131,52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至“重工转债”赎回日(2014年12月1日)期间,“重工转债”累计转股872,779,42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因前述可转债转股增加至18,361,665,06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等相关文件,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分红)、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形成的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限售承诺;上述限售股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或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解除限售数量符合有关规定。故中国重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国重工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15,238,097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月23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持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1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1,666,672 | 1.64% | 301,666,672 | 0 |
2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0,952,380 | 1.53% | 280,952,380 | 0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4,047,619 | 1.22% | 224,047,619 | 0 |
4 |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02,380,952 | 1.10% | 202,380,952 | 0 |
5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2,380,952 | 1.10% | 202,380,952 | 0 |
6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分红) | 201,904,761 | 1.10% | 201,904,761 | 0 |
7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1,904,761 | 1.10% | 201,904,761 | 0 |
合计 | 1,615,238,097 | 8.80% | 1,615,238,097 | 0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606,190,474 | -202,380,952 | 403,809,522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412,857,145 | -1,412,857,145 | |
小计 | 2,019,047,619 | -1,615,238,097 | 403,809,522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42,617,447 | 1,615,238,097 | 17,957,855,544 |
小计 | 16,342,617,447 | 1,615,238,097 | 17,957,855,544 |
股份总额 | 18,361,665,066 | - | 18,361,665,066 |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