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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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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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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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3月10日-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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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3月1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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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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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央行2014年四季度继续保持了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但股市的大幅走强以及临近季末和年末等因素对资本市场形成一定的影响, 总体流动性不是特别的宽松。 同时中债登为了配合政府对地方债务的整顿在12月初出台了暂停一些企业债在交易所新的质押入库,对债券收益率形成了比较大的冲击。由于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行以及国内总体需求的不振导致通货膨胀和PPI持续走低。公布的各类消费、投资等经济数据也显示经济仍未出现回暖的迹象。政府推出了不少大型投资项目,加大投资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同时11月份政府重申全年信贷目标显示信贷对经济的支持也在加大。央行将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但目前不交准备金以对市场注入更多流动性以改善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但实体经济的下行导致银行风险厌恶加大,中小企业仍面临非常大的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短时间内这种状况难有很大的改善。 随着政府和央行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持续的支持,预计经济在未来的一两个季度能够企稳。企业债的收益率在年末有较大的上升,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四季度总体上升了0.4%。国债在四季度表现优于企业债,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上升2.56%。可转债在四季度表现非常强劲,上证转债总体上行了44.1%。
本基金在四季度期间对可转债进行了波段操作, 对业绩有较大的帮助。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富恒利分级债2014年四季度净值上升了4.94%, 同期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66 %,表现优于基准328个基点。主要是得益于基金在信用债和可转债上的配置。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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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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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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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于2013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3139号),因科伦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决定对科伦药业立案稽查。 2014年6月3日,科伦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9号),并对外发布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明,科伦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科伦药业相关临时信息披露不真实;2)科伦药业《2010 年年度报告》和《2011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鉴于科伦药业在没有披露相关关联关系时其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科伦药业已补充披露了相关关联关系。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2)对刘革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3)对程志鹏、潘慧、熊鹰、冯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4)对刘思川、赵力宾、高冬、张强、罗孝银、刘洪给予警告。 科伦药业及董事长刘革新先生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并表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7月7日,科伦药业于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该公告显示,科伦药业于2014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47014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目前,科伦药业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对公司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查。科伦药业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对科伦药业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为该事件对科伦药业的经营影响有限。我们买入科伦药业主要是看好其大输液、抗生素以及新药业务的发展前景。我们也认可该公司在这些领域的竞争力和执行力,看好其长期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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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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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tsfund.com。
8.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并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查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基金简称 |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 | |
场内简称 | 国富恒利 | |
基金主代码 | 164509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3月10日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79,354,635.15份 | |
投资目标 |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相对价值判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
风险收益特征 |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恒利A 份额表现出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利B进取份额表现出较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 |
基金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 |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 |
下属两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恒利A | 恒利B |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4510 | 150166 |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265,548,204.74份 | 113,806,430.41份 |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恒利A份额表现出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 恒利B进取份额表现出较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
主要财务指标 | 报告期(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 21,513,719.19 |
2.本期利润 | 19,382,601.81 |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511 |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410,688,221.43 |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83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4.94% | 0.29% | 1.66% | 0.17% | 3.28% | 0.12% |
其他指标 | 报告期(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
恒利A与恒利B基金份额配比 | 7:3 |
期末恒利A份额参考净值 | 1.015 |
期末恒利A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 1.040 |
期末恒利B份额参考净值 | 1.239 |
期末恒利B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 1.239 |
恒利A的预计年收益率 | 5.00%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刁晖宇 |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QDII投资总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和国富恒利分级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4年3月10日 | - | 16年 | 刁晖宇先生,美国堪萨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南方卫理公会大学工程学硕士。历任美国景顺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美国Security Benefit Group资深投资分析师,Federal Home Loan Bank资深金融风险及金融衍生产品分析师,湖南中期广州营业部负责人。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QDII投资总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和国富恒利分级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521,837,545.90 | 90.49 |
其中:债券 | 521,837,545.90 | 90.49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3.47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424,710.06 | 3.37 |
8 | 其他资产 | 15,444,549.25 | 2.68 |
9 | 合计 | 576,706,805.21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409,028,545.90 | 99.60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111,670,000.00 | 27.19 |
7 | 可转债 | 1,139,000.00 | 0.28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521,837,545.90 | 127.0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2153 | 12科伦02 | 335,000 | 33,366,000.00 | 8.12 |
2 | 122102 | 11广汇01 | 298,000 | 31,021,800.00 | 7.55 |
3 | 1382036 | 13鲁宏桥MTN1 | 300,000 | 30,366,000.00 | 7.39 |
4 | 1282527 | 12鲁宏桥MTN1 | 300,000 | 29,907,000.00 | 7.28 |
5 | 1280115 | 12十堰城投债 | 200,000 | 20,984,000.00 | 5.11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8,528.64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291,299.12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3,134,721.49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5,444,549.25 |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 |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 | |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65,548,204.74 | 113,806,430.41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 | -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65,548,204.74 | 113,806,430.41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