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解除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03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解除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1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通知:
1、因资产配置需要,康得集团将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1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到期后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编号:2014-022号公告)。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月14日,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2、因资产配置需要,康得集团将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8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手续(编号:2014-057号公告)。原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6月10日,提前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月15日,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3、因资产配置需要,康得集团将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到期后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编号:2014-022号公告)。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月16日,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
4、康得集团因资产配置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登深圳公司)办理了其持有本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股权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编号:2014-121号公告),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月19日,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
截至2015年1月19日,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2,401.7817万股,占总股本的23.51%,其中质押股份为16,400万股,占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3.21%,占公司总股本的17.21%。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